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数量365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公开1条、政策文件6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3条、公示公告9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住房服务类信息209条、相关业务知识16条。
本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119宗,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2宗,办理行政强制案件6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50件,其中网上申请140件,通过信函申请1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17件,共办理完成152件,结转到下年度办理15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宗,行政诉讼案3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准确度有待提升。
2026年,我局将不断转变工作观念和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丰富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服务和公开的主动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保障公民监督权和知情权,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