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规范流程。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要把《条例》落实到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规范信息公开相关程序,更好保障项目申报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科技创新工作的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受理通知、科技政策的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内容,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
(三)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393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和领导人员调整变化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去年5月新修订的《条例》内容的学习和贯彻,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信息公开氛围。除继续利用纸媒、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外,拓宽渠道和丰富形式,积极配合使用新媒体等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条例》,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