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由龙华区人力资源局编制的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概述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办公室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人力资源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主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培训会部署的工作。同时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
92
924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8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以提高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