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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知应会”,这些关键知识你知道吗?
来源:广东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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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森林防火期“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区烧山取暖,烘烤食物和烧茶做饭;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

  (三)不准在林区烧纸、烧香、点烛;

  (四)不准在林区、林地煨桑和烟火祭祀;

  (五)不准在林内、林缘烧地边、烧牧场;

  (六)不准在山内玩火和带火种进山;

  (七)不准违规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

  (八)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九)不准在林区、林缘燃放烟火爆竹;

  (十)不准小孩、精神病人、痴呆憨傻人员独自上山进林。

  二、野外生产用火“五不烧”

  (一)未经批准——不烧;

  (二)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

  (三)有风、高温或干旱天气——不烧;

  (四)没有指定责任人或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五)没有组织足够扑火队员和准备好工具——不烧。

  三、森林火灾级别划分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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