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期“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区烧山取暖,烘烤食物和烧茶做饭;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
(三)不准在林区烧纸、烧香、点烛;
(四)不准在林区、林地煨桑和烟火祭祀;
(五)不准在林内、林缘烧地边、烧牧场;
(六)不准在山内玩火和带火种进山;
(七)不准违规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
(八)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九)不准在林区、林缘燃放烟火爆竹;
(十)不准小孩、精神病人、痴呆憨傻人员独自上山进林。
二、野外生产用火“五不烧”
(一)未经批准——不烧;
(二)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
(三)有风、高温或干旱天气——不烧;
(四)没有指定责任人或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五)没有组织足够扑火队员和准备好工具——不烧。
三、森林火灾级别划分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