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读学生,且在龙华区居住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通过龙华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公示栏公布的《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s://www.szlhq.gov.cn/bmxxgk/jyj/dtxx_124232/tzgg_124234/content/post_12826915.html)中的龙华区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学位房查询,可以根据房屋编码查询所在学区(网址为: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xyxqdt)。
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台湾省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咨询电话:400 867 0177)申请学位。
其他事项
1.学位申请唯一性原则。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学生家长隐瞒事实重复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学位。
2.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学生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9日10:00-6月17日23:00)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操作指引进入学位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报名。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志愿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确保照片清晰。学区划分详见《深圳市龙华区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17日23: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18日-6月30日)
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对申请学位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7月1日-7月22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4日)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大学区范围的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执行。多校联动学区范围的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学区的范围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28日-7月29日)
各中小学在7月29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工作。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
通过龙华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公示栏公布的《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s://www.szlhq.gov.cn/bmxxgk/jyj/dtxx_124232/tzgg_124234/content/post_12826915.html)中的龙华区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学位房查询,可以根据房屋编码查询所在学区(网址为: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cyxqdt)。
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台湾省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深圳曼彻斯通城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咨询电话:400 867 0177)申请学位。
其他事项
1.学位申请唯一性原则。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学生家长隐瞒事实重复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学位。
2.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学生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9日10:00-6月17日23:00)
家长登录 “龙华区教育局”(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操作指引进入学位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报名。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志愿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确保照片清晰。学区划分详见《深圳市龙华区2026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6月17日23:00为网上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18日-6月30日)
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对申请学位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7月1日-7月22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23日-7月24日)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大学区范围的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执行。多校联动学区范围的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学区的范围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28日-7月29日)
各中小学在7月29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工作。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A1单片区,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龙华户籍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下同)
A2大学区,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B1单片区,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下同)。
B2大学区,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C1单片区,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C2大学区,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基础分:60
加分项:
1.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D1单片区,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D2大学区,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基础分:60
加分项:
1.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四类
- 第五类
- 第六类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基础分:6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基础分:60
加分项:
1.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基础分:60
加分项:
1.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 龙华深户,2026年5月搬到保租房,是住建局备案的企业保障性租赁住房,跨学区了。请问今年小一报名,受不受8月31日后跨学区搬家不能报名的限制?
- 去年购买了小产权房,水电燃气均改为本人的名字,请问今年申请小一学位,小产权的住房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 目前已在龙华买的住宅商品房,有电子档的购房合同原件且已交房,尚未办理房产证,预计9月份前入住,请问小孩可以用该商品房申请学位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 请问租客与业主签订的《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可以提前签订么?如果小朋友是2030年读小学,今年就和业主签订了《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签订日期是2026年,在文件模板、业主及房屋信息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到2030年入学时是否有效?
- 请问如果想让孩子延迟一年入读小一,是否可以继续在原来的公立幼儿园就读,如果可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如果延迟一年上小一,要不要联系学校预留学位或者在教育局备案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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