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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对岁末年初雷霆除患联合夜查行动发现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期:2019年01月1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按市、区两级政府部署,持续狠抓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值守工作。1月1日至8日,区安委办联合各部门、各街道持续开展岁末年初雷霆除患夜查行动。现将有关隐患挂牌督办如下:
  一、隐患问题及分析
  从夜查情况来看,一是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安全隐患共计73条(详见附件),主要集中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电气安全隐患。其中,生产安全隐患31条(观湖街道16条、龙华街道4条、福城街道7条、观澜街道4条),占隐患总数的42.46%;消防安全隐患28条(观湖街道13条、龙华街道12条、福城街道3),占隐患总数的38.35%;电气安全隐患14条(观湖街道4条、龙华街道10条),占隐患总数的19.17%。二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够重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经现场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依然未引起高度重视,部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依然侥幸生产。属地管理部门对隐患排查不够“深、严、细、实”,没有很好地“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导致隐患排查整治的闭环处理仍未有效落实。
  二、督办要求
  请区经济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龙华消防大队、观湖街道、龙华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等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短板,聚焦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齐抓共管,针对上述问题和突出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于1月30日(星期五)17时前将整治情况的Word版和PDF版(加盖电子公章)报送至区安委办,整治情况要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对比照片、执法文书、已采取的整治措施等。督办情况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并在全区通报。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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