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8月3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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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在《部省动态》第2期总第2期《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上的批示指示,2022年8月份,区安委办督查组按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落实及场所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

  督查组抽查6个街道共38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其中现场未营业6家,实际检查32家(观湖街道7家、民治街道8家、龙华街道11家、大浪街道2家、福城街道2家、观澜街道2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125条。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区安委办拟写了《龙华区安委办关于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督办治理的函》,要求区教育局、龙华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落实“三管三必须”,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部门要强化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监管,与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要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九项规定》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