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对观澜街道桂花路桂花桥底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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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龙华交警大队、观澜街道:
  25日2时许,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路桂花桥底一辆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过桥底后两段的红绿灯未启用;交叉通行,纵横道路视线遮蔽,两个方向均无法通过视线看到有无来车;桂花桥底交通复杂,非机动车通行量很大等3条安全隐患。区安委办现对上述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请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龙华交警大队、观澜街道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联动配合,加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相关单位3月6日前完成上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于3月8日(星期五)17时前将整治情况报告的Word版和PDF版(加盖电子公章)报送至区安委办,排查整治情况的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对比照片,整治措施等佐证材料。排查整治结果将纳入2019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