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安委办关于对小散工程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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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建设局、各街道: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国家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省、市、区“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止和减少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发生,近期,区安委办督查组抽查全区30家(每个街道5家)小散工程,重点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一、隐患总体情况
  此次督导抽查发现,30家(每个街道5家)小散工程存在安全隐患191条,其中观湖街道34条、民治街道41条、龙华街道30条、大浪街道28条、福城街道31条、观澜街道27条。
  按隐患类型,安全管理类隐患89条,占比46.60%;安全防护类隐患49条,占比25.65%;临时用电类隐患40条,占比20.94%;高处作业类隐患13条,占比6.81%。
  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情况
  经检查现场台账和询问相关负责人,自2019年以来,各相关单位对本次抽查的30家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338次,其中区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69次,街道安全生产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269次。
  三、落实整改,加强材料报送
  区安委办现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请区住房和建设局、各街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全区小散工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局限于清单中的小散工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各街道(须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于12月16日17时前将整治情况报告的Word版和PDF版(盖电子章)报送至区安委办,整治情况要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对比照片、执法文书、已采取的整治措施等。整改情况、回复情况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对未及时回复、不按规定回复的单位进行通报。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