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安委办关于对“正本清源”施工项目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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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街道:
  为贯彻落实区领导关于保护地下管线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因施工发挖破燃气管道、坍塌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正本清源”施工项目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9月26日至10月9日,区安委办在全区开展“正本清源”施工项目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抽查18家“正本清源”施工项目,重点对“正本清源”施工项目设施设备,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抽查。
  一、隐患总体情况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6条,其中观湖街道13条、民治街道13条、龙华街道21条、大浪街道15条、福城街道14条、观澜街道20条。按隐患类型,安全管理类隐患33条,占比34.38%;电气安全类隐患33条,占比34.38%;安全防护类隐患30条,占比31.25%。
  二、部门监管、属地管理情况
  经检查现场台账和询问相关负责人,自2019年以来,各相关单位对龙华区域18家“正本清源”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120次,其中区水务局安全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44次;街道安全检查或提出书面意见76次。
  三、落实整改,加强材料报送
  区安委办现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请区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街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正本清源”工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局限于清单包含的施工点和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请区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街道(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于11月18日17时前将整治情况报告的Word版和PDF版(加盖电子公章)报送至区安委办,整治情况要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对比照片、执法文书、已采取的整治措施等(因客观原因短时间难以整改完毕的,需持续推进并说明原因)。整改及回复情况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对未及时回复、不按规定回复的单位进行通报。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