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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8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内容摘要

  ●1-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97起,死亡32人,受伤187人,直接经济损失113.1万元。

  ——与前三年均值相比,事故起数上升62.60%,死亡人数上升35.21%,受伤人数上升54.12%;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9.12%,死亡人数上升45.45%,受伤人数上升39.55%。

  ——与全市各区相比,我区死亡人数排名全市第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9人,占全区总数59.38%。

  ——非交通类事故死亡1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死亡8人,占全区总数25%。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其他行业事故死亡3人,文体娱乐行业、装卸搬运仓储行业、零星作业事故各死亡1人。

  ●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4起,死亡5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6.49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0.95%,死亡人数下降37.50%,受伤人数上升22.22%;与今年7月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7.27%,死亡人数下降16.67%,受伤人数下降29.03%。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2人,其他行业事故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

  ●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2022年1-8月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97起(注:全市2022年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统计,下同),同比增加144起,上升19.12%。死亡32人,同比增加10人,上升45.45%。受伤187人,同比增加53人,上升39.55%。直接经济损失113.1万元,同比下降30.55%。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7起,同比增加26起,上升17.22%;死亡19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8.7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59.38%。受伤177人,同比增加59人,上升50%;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4.65%。直接经济损失57.15万元,同比上升34.95%。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701起,同比增加116起,上升19.83%;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78.15%。无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42.95万元,同比下降61.13%。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3人,同比减少4人。

  4.建筑施工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1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死亡8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60%。受伤6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

  5.其他行业事故(含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行业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2人。其中:文体娱乐行业1起,死亡1人;装卸搬运仓储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零星作业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8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共7次,同比减少2次,其中黄色预警4次,同比减少1次;橙色预警2次,同比减少1次;红色预警1次,同比持平。接报森林火警2宗,均非火情;同比减少11宗(去年同期13宗)。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8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1518.3毫米,较去年同期(1146.0毫米)偏多32%,较近5年同期(1364.9毫米)偏多11%。共发布预警135次,同比减少42次,主要为雷电预警(52次)和暴雨预警(40次),同比减少10次;其中黄色暴雨预警30次,橙色暴雨预警9次,红色暴雨预警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8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4起,同比、环比分别减少1起、39起。死亡5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3人、1人。受伤22人,同比增加4人,环比减少9人。直接经济损失6.49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65.07%、45.42%。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环比均减少11起。死亡1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2人、1人。受伤22人,同比增加7人,环比减少9人。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35.88%、46.84%。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85起,同比增加14起,环比减少28起。无人死亡,同比、环比均持平。无人受伤,同比、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29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80.96%、42.61%。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2起,同比、环比分别减少5起、2起。死亡2人,同比、环比均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3人,环比持平。

  5.其他行业(含零星作业)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其他行业事故2起,同比、环比分别增加1起,2起;死亡2人,同比、环比分别增加1人、2人;无人受伤,同比、环比均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8月份,全区未发布森林火险,未接报森林火警。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8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442.6毫米,较去年同期(338.2毫米)偏多31%,较近5年同期(371.2毫米)偏多19%。发布各类预警43次,其中雷电预警最多,有15次,暴雨预警较多,有13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扎实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建议各街道、各部门围绕《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方式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学习,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深入学、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学的良好局面。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以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的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建议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理重型货车、泥头车、危运车辆等,依法整治外卖骑手闯红灯、乱变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压减事故数量。建议各部门、各街道强化交通安全“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宣传,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活动,抓实佩戴头盔等安全措施,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议住建、交通、水务、工务署等部门以“防触电、防高坠”为重点,一方面加强电工资质检查,明确电工需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电工接线作业前,均需采取断电措施,未经审批,严禁擅自进行带电作业;加强用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电工进行接线作业时,必须对可能触碰到的电线、金属线槽、配电箱金属外壳等物体进行验电,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另一方面加强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

  (四)强化火灾风险安全防范。建议消防部门及各街道分析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火情频发的原因,会同供电局开展电气线路排查整治和用电电源新增布点相关工作,对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跟进核查。同时,要重点加强城中村、“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住宅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职责,全面整治“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坚决防范遏制“三合一”场所的存在。

  (五)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建议住建部门和各街道按照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行动部署,结合我区细化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酒店、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养老院等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全面加强燃气经营、输配送、使用、燃气工程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

  (六)强化工贸和危化品行业安全监管。建议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各街道集中力量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粉六条”“有限空间4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清除各类安全隐患;建议按照市安委办明确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十项”任务,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等问题。

  (七)全面做好“秋台”防御各项工作。建议各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全省三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防御“马鞍”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八个再查一遍”(在全面排查整治防灾隐患的基础上,临灾前组织对海上风险、防风隐患、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城市易涝点、旅游景区等八个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七个到位要求”(预案到位、应急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人员到位、值守到位、责任到位)和临灾排险“五必查、五必停、五必固”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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