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11月1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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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08起,死亡36人,受伤207人,直接经济损失127.86万元。

  ——与前三年均值相比,事故起数上升60.94%,死亡人数上升27.06%,受伤人数上升51.83%;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5.86%,死亡人数上升24.14%,受伤人数上升45.77%。

  ——与全市各区相比,我区死亡人数排名全市第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3人,占全区总数63.89%。

  ——非交通类事故死亡1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死亡8人,占全区总数22.2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其他行业事故死亡3人,其中文体娱乐行业、装卸搬运仓储行业、居民服务行业(零星作业)事故各死亡1人。

  ●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8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13.99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69%,死亡人数下降42.86%,受伤人数上升87.5%;与今年8月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89%,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42.31%。

  ——9月亡人事故均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

  ●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2022年1-9月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08起(注:全市2022年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统计,下同),同比增加138起,上升15.86%。死亡36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24.14%。受伤207人,同比增加65人,上升45.77%。直接经济损失127.86万元,同比下降25.14%。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8起,同比增加29起,上升17.16%;死亡23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21.0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63.89%。受伤197人,同比增加71人,上升56.3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5.17%。直接经济损失64万元,同比上升39.59%。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791起,同比增加111起,上升16.32%;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78.47%。无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0.86万元,同比下降55.76%。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3人,同比减少4人。

  4.建筑施工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1.43%。死亡8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1.11%。受伤6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

  5.其他行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行业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2人。其中:文体娱乐行业1起,死亡1人;装卸搬运仓储行业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居民服务行业(零星作业)事故1起,死亡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9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共11次,同比减少1次,其中黄色预警7次,同比减少1次;橙色预警3次,同比持平;红色预警1次,同比持平。接报森林火警3宗,均非森林火情;同比减少10宗(去年同期13宗)。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9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1557.1毫米,较去年同期(1235.2毫米)偏多26%,较近5年同期(1565.4毫米)偏少1%。共发布预警157次,同比减少60次,主要为雷电预警(61次)和暴雨预警(43次),暴雨预警同比减少16次;其中黄色暴雨预警33次,橙色暴雨预警9次,红色暴雨预警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8起,同比下降7.69%,环比上升1.89%。死亡4人,同比、环比分别下降42.86%、20%。受伤15人,同比上升87.50%,环比下降42.31%。直接经济损失13.99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上升75.53%、99%。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起,同比持平,环比上升5.88%。死亡4人,同比、环比分别增加1人、3人。受伤15人,同比增加7人,环比减少11人。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上升80%、38.46%。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90起,同比减少5起,环比增加5起。无人死亡,同比、环比均持平。无人受伤,同比、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7.69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上升72.04%、210.08%。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建筑施工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5.其他行业(含零星作业)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其他行业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9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共4次,同比去年增加3次,接报森林火警1宗,为非林地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9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38.8毫米,较去年同期(89.2毫米)偏少57%,较近5年同期(197.5毫米)偏少80%。发布各类预警19次,其中雷电预警最多,有8次,暴雨预警有3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狠抓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严守管住野外火源,积极消除森林火险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指数,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关注疫转运车辆、“两客一危一重货”及校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交通安全“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宣传,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活动,抓实佩戴头盔等安全措施,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针对四季度易因抢工期、赶进度导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突出红黄牌警示、发生过事故的工地,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进行盯防管控,严防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同时还要严格落实小散工程备案监管措施,严控高坠、触电等高频多发事故。

  (四)强化火灾风险安全防范。深刻汲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持续深入开展“环保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小餐馆、小作坊、大排档等重点场所,及时排查并消除“环保油”储存、使用等隐患。建议消防部门及各街道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集聚型厂区等十类重点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逃生疏散通道等方面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抓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按照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行动部署,结合我区细化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酒店、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养老院等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全面加强燃气经营、输配送、使用、燃气工程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

  (六)强化工贸和危化品行业安全监管。集中力量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粉六条”“有限空间4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清除各类安全隐患;建议按照市安委办明确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十项”任务,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