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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19年05月2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一、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9起,同比起数下降40.91%;死亡1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87.50%;受伤20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1.11%;直接经济损失7.65万元,同比下降49.87%。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指标”全面下降的较好趋势。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起,同比起数下降36.59%,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66.67%;无人死亡,同比减少4人;受伤19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8.75%;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同比下降52.00%。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1起,同比起数下降42.11%,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28.21%;无人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85万元,同比下降45.82%。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持平;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持平。
  4.其它事故(含建筑施工、小散工程、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市管建筑工程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其他领域未发生事故。
  综上,4月份全区仅建筑施工领域发生1起亡人事故,特别是市管工程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需引起高度重视;虽然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未发生事故,但绝不能掉以轻心,须加强防范。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4月份,全区共接森林火警0起,同比接警次数减少2起(去年同期2起),火灾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去年同期1起),过火面积为0m²(去年同期150m²)。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二、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74起,同比起数下降42.76%;死亡7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68.18%;受伤60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15.49%;直接经济损失79.74万元,同比下降44.23%。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个指标”全面下降的较好局面。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道路交通事故115起,同比起数下降45.24%,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66.09%;死亡3人,同比减少12人,下降80.00%,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42.86%;受伤55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20.29%,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1.67%;直接经济损失23.05万元,同比下降45.51%。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2起,同比起数下降38.82%,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29.89%;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56.69万元,同比下降43.69%。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无人死亡;受伤2人,同比增加1人。
  4.其它事故(含建筑施工、小散工程、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5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4人,同比下降42.86%,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57.14%;受伤2人,同比增加1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市管建筑工程发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人;无人受伤,同比持平。零星作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区管工程、特种设备等其他领域未发生伤亡事故。
  综上,1-4月份全区的亡人事故依旧集中在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领域,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虽然较大幅度下降,但总体占比仍然较大,受伤人数较多,形势依然严峻,须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建筑施工领域死亡人数占比仍然大,市管工程、小散工程亡人事故依旧高发,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需加大整治力度。
  (三)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4月份,全区共接森林火警7起,经核实确认无森林火灾事故。同比接警次数减少11起,下降61.11%(去年同期18起),火灾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去年同期5起),过火面积为0m²(去年同期1100m²)。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三、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4月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一是事故“三项指标”同比呈下降趋势,4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40.91%、87.50%、49.87%。二是亡人事故大幅下降,4月份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7人,环比持平。
  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其他街道实现事故“零亡人”。
  按行业领域统计分析,市管工程死亡1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事故无人死亡。
  2.道路交通事故依旧多发
  一是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起,同比下降36.59%,环比下降27.78%,占全区事故总量的66.67%;无人死亡,同比减少4人,环比减少1人;受伤19人,同比上升18.75%,环比上升46.15%,占全区事故受伤人数的95.00%;直接经济损失4.8万,同比下降52.00%,环比下降31.43%。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比、环比全部下降,但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占比大,道路交通事故依旧多发,安全风险防范压力大。
  二是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事故7起,观湖5起,大浪5起,观澜4起,民治3起,福城2起;大浪街道受伤9人,龙华5人,观澜2人,观湖1人,民治1人,福城1人。各街道,尤其是观湖、龙华、大浪、观澜街道要深入查找原因,联合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加大交通整治力度,全力压降事故。
  三是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事故共发生9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34.62%。交警等部门要加大“禁摩限电”工作力度。
  3.消防安全形势稳中有忧
  一是4月份共发生火灾事故11起,同比下降42.11%,环比持平,占全区事故总量的28.21%;无人死亡,同比、环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环比增加1人。
  二是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电线短路、自燃、遗留火种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分别发生事故4起、2起、2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6.36%、18.18%、18.18%。
  三是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机动车、住宅、三小场所、工业园区火灾占比较大,分别发生事故3起、2起、2起、2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27.27%、18.18%、18.18%、18.18%。
  四是按火灾发生区域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事故4起,观湖3起,大浪2起,民治1起,观澜1起,福城0起。民治、龙华街道各受伤1人,其他街道无人受伤。
  4.工矿商贸事故形势亡人事故的风险依旧存在
  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4.19观澜街道大富社区机械伤害致1人受伤事故)。虽未发生亡人事故,但1个月内发生事故1起,与一季度事故总数持平,须引起高度重视。
  5.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小散工程、特种设备事故)须持续加强整治
  市管工程引发的亡人事故突出,4月份,共发生事故1起,4.13龙华街道壹城中心07地块工地高坠致1人死亡事故需引起高度重视。
  6.防灾减灾能力有待提升
  4月份,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事故,但在几次强降雨期间,也出现了多起险情,4.19大浪街道羊台山发生边坡垮塌和冷水坑水河道挡墙发生坍塌、横坑水因地铁施工破坏行洪通道致观澜老街积涝、4.20发生了2起人员被困河道的险情以及多起人员擅入河道等警情,这暴露出我区目前的三防工作仍然存在不足,防灾减灾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1-4月份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一是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全部大幅下降,1-4月份,全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2.76%、68.18%、15.49%、44.23%。
  二是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7人,同比减少15人。
  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观澜街道死亡3人,龙华2人,观湖、大浪各1人。其中,观湖街道同比持平;同比下降的分别是龙华60%、大浪85.71%、观澜40%,民治、福城街道今年实现“零亡人”。观澜、龙华街道死亡人数占比较大,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压降亡人事故。
  按行业领域统计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建筑施工、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事故死亡4人,工矿商贸事故、火灾事故无人死亡。
  2.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有降
  一是1-4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5.24%、80.00%、20.29%、45.51%,实现“四项指标”全部下降;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占比分别是65.09%、42.86%、91.67%,“三项指标”占比大,安全风险防范压力大。
  二是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事故30起,大浪25起,民治20起,观澜18起,观湖14起,福城8起。观湖、龙华、观澜各死亡1人。相关街道要深入查找原因,全面遏制亡人事故的发生。
  三是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事故共发生28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24.35%,其中3起亡人事故均与摩电有关。交警等部门要持续推进“禁摩限电”工作。
  四是按时间段统计分析,凌晨0时至3时、4时至7时、夜间21时至24时事故相对多发,分别发生29起、23起、21起,占比分别为25.44%、20.18%、18.42%。交警等部门须加大重点时段的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3.消防安全形势稳中有忧
  一是共发生火灾事故52起,同比下降39.53%,占全区事故总量的30.06%;共接火警200宗。3.14大浪同胜社区发生火灾事故1人吸入浓烟致伤、4.7龙华街道住宅发生火灾1人致伤和4.29民治街道发生燃气事故1人致伤,火灾致死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事故4起,观湖3起,大浪2起,民治1起,观澜1起,福城0起。
  三是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电线短路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分别发生事故18起、11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4.62%、21.15%。
  四是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机动车火灾占比较大,分别发生事故16起、13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0.77%、25%;工业园区、三小场所分别发生5起、8起,均属于敏感场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五是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52宗火灾中,发生在0-2时3宗,占5.77%;2-4时3宗,占5.77%;4-6时2宗,占3.85%;6-8时3宗,占5.77%;8-10时3宗,占5.77%;10-12时8宗,占15.38%;12-14时4宗,占7.69%;14-16时2宗,占3.85%;16-18时4宗,占7.69%;18-20时5宗,占9.62%;20-22时6宗,占11.54%;22-24时9宗,占17.31%;火灾多发高发时段为中午、夜晚时段,属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高峰期。
  4.工矿商贸安全形势依然不容忽视
  工矿商贸领域虽未发生亡人事故,但1-4月份发生事故2起(大浪、观澜街道),同比增加1起;受伤2人,同比增加1人,须进一步加大事故管控力度。
  5.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亡人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1-4月份,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5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4人,同比下降42.86%。其中市管工程2起,死亡2人,受伤1人;零星作业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小散工程1起,死亡1人。尤其是1.15观澜水质净化厂市管工程作业导致1死1伤,发生较大安全事故风险较大。
  二是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观澜街道发生事故2起,民治、龙华、大浪街道各1起,其他街道无事故。
  三是按事故原因统计分析,高坠、坍塌为事故主要原因。在5起事故中,高坠3起,坍塌2起,区应急、住建、建筑工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市管工程、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多措并举全力压降事故发生。
  6.自然灾害风险依然严峻
  1-4月份,虽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事故,但今年入汛早、降雨集中、强对流剧烈、短时雨强大,我区共遭遇8场黄色级别以上的暴雨,其中橙色暴雨2场,最大小时降雨量为53.8mm,发生在大浪街道。累计降雨量达392.8毫米,比去年同期累计雨量上升86%。尤其是“4.11”“4.20”我市相继出现亡人事故。在强降雨期间,我区也出现了多起险情,形势依然极为严峻。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需加快排查整改。交警部门通过高频次开展“猎虎”“禁摩限电”行动、全力落实“伤人事故一案一查”机制、持续推进“亮尾工程”等措施,确保了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第一季度,全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7.90%、70.00%,分别排名全市第二、第一。但是,进入5月以来(截至5月10日),连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人,受伤6人,道路交通形势依然严峻。
  1.进一步加快提升“一案一查”治理率。1-4月,共排查出道路隐患718处,已整改299处,治理率仅为41.64%。排查治理率较低,各相关单位要加快隐患整改进程,采取“一路一策、一点一策”,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治街道4月9日到马峦街道学习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聘请马峦街道“广东嘉丰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81宗。各街道也要像民治街道那样主动学习借鉴“马峦模式”,对辖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从隐患治理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
  2.加强特种车辆监管。从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看,视线盲点亡人、伤人事故突出,如1.25观澜街道大型普通客车与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2人受伤事故、2.25观澜街道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两轮摩托车碰撞致1死1伤事故、3.10观湖街道重型厢式货车与两轮摩托车碰撞致1死1伤事故、4.2大浪街道轻型厢式货车与两轮电动自行车碰撞致4伤事故、5.8龙华街道大型普通客车与行人碰撞致1死事故。因此,交警部门要全面梳理、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大型客车、重型货车等特种车辆运输企业,落实限期整改措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3.加强非高峰期时段事故管控。非交通高峰期发生亡人事故需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发生4起亡人事故中,3起发生在2-6时,均属于非交通高峰时段。交通高峰时段发生伤人事故较多,受伤55人中有35人在交通高峰时段受伤。主要原因是机动车抢绿灯、非机动车抢红灯,导致亡人、伤人事故比较普遍。交警部门要加强非重点时段的人员值守,全力压降亡人、伤人事故。
  4.持续推进交通“亮尾工程”。进一步扩大“亮尾工程”普及面,督促环卫、快递、外卖、物业等行业全面实施“亮尾工程”,粘贴反光标识,配备相应的反光设备,及时消除夜间安全“盲点”,全力编织好“亮尾工程”安全防线。
  (二)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1.高处火灾需引起高度重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非单层民用建筑)火警不断,1-4月共接火警62宗,占比全区火警数的31%,需引起高度重视。
  2.敏感场所火警时有发生。1-4月份接电动自行车火警9起,电动汽车火警8起,电动自行车车、电动汽车敏感火警时有发生,不可忽视。特别是3.25和平工业园电动大巴自燃事故暴露出来的风险要引起各部门各街道的高度重视。
  3.公共设施用电安全不容忽视。1-4月份,变压器着火发生火警15起,其中4月份发生火警4起。电线短路、设备故障是主要致灾因素,而且多发于工业区、停车场附近,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供电部门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所管辖变压器及配电箱到点、到位进行“扫雷式”逐一排查,全面消除重、过载安全隐患,防范重、过载现象引发线路设备故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4.工业园区火警需引起高度重视。1-4月工业园区发生火警20 起(火灾5起),4月发生火警3起(火灾2起),电线短路、设备故障、操作不当是主要原因。虽未发生伤亡事故,但1.2观湖街道泰康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10㎡;4.15龙华河背工业区宿舍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6㎡;工业园区火灾致群死群伤风险依然存在,需引起高度重视。
  5.燃气安全隐患须加大整改力度。近期,福城街道在检查中发现茜坑社区约507人常住的高盛公寓附近平房设置瓶装燃气经营存储间,未经审批建设的燃气管道及供气瓶安全隐患极大。虽高盛公寓的燃气安全隐患已得到消除,但我区各街道是否同样存在此类风险?各街道各部门要合力消除私接管道燃气的重点隐患。同时,各街道各部门在开展巡查过程中,依然发现黑煤气集中藏匿的情况。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五一期间查处黑煤气3宗,查扣黑煤气172瓶。民治街道在4月22日查处东泉新村、横岭、东龙、樟坑等5处“以车代库”黑燃气点,查扣黑煤气400多瓶。
  (三)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整治需加码推进
  1.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亡人事故6起,死亡4人,受伤3人。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建筑施工主体、劳务外包、监理等相关建设单位均未履行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松散,施工人员不带安全绳、安全帽,作业面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4.13龙华街道壹城中心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违法乱象依然普遍。一是1-4月份,全区共发生小散工程事故1起,死亡1人;零星作业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如1.9大浪街道科源大厦发生1起零星作业高坠事故致1人死亡;1.20民治街道科技园发生1起零星作业高坠事故致1人受伤;2.27观澜街道阿宝宝裕工业园发生1起小散工程墙体倒塌事故致1人死亡。进入5月,事故依然不断,形势严峻,如5.8龙华街道百富汇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坠事故致1人受伤;5.11观澜街道湾流公寓发生1起高坠死亡事故,虽因观看装修不慎踏空坠亡,属意外事故,但也暴露出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该公寓6楼天井无任何围挡设施仅用一块帆布遮盖。二是工业园区事故要高度重视,主要是园区“四个制度”不落实,即在园区管理过程中,二次装修和小散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动电审批、电焊审批、高空作业审批基本为零,造成园区管理空挡。三是从区安委办督查组近期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承建单位将工程层层转包至个人,以至部分现场作业人员存在无安全培训、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监理管控、作业资质等问题;部分城中村房屋加装电梯、拆除部分墙体、砌筑部分轻质墙体,对是否拆除结构墙体未知,未进行房屋质量评测,施工后房屋质量是否安全无法保证;部分二次装修工程现场围挡不完全,警示标示不明显。如民治街道民乐新村二次装修违法加装电梯、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一出租屋改造施工单位违法挂靠、民治街道民乐新村、福城街道茜坑社区经盛大厦施工现场存有围挡不完全、警示标示不明显等安全隐患。
  3.市管工程亡人事故高发。1-4月份,全区共发生市管建筑工程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4月份,发生市管工程事故1起,死亡1人。如1.15观澜街道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容工程二期发生1起挡土墙倒塌事故致1死1伤、4.13龙华街道壹城中心发生1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5.9龙华街道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4302-12区坍塌事故致1人受伤。2019年以来,市、区、街道相关部门对37家市管在建工程开展多频次检查,共检查了183次。在如此严控的形势下,依然发生多次事故,住建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监管。安委办督查组于5月5-10日对全区51家市管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其中竣工工程14家,在建工程37家,共发现安全隐患152条,主要体现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彻底。住建部门、各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七个大”工作部署和市应急管理局“三个强安”的要求,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力争龙华区应急管理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平稳。
  (一)切实转变新时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作风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已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地纪委、监察委吸取3.21响水事故教训,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履职情况的监察力度,重点对隐患排查、跟踪整改、查而不罚等履职情况进行倒查。尤其是宝安区对多部门先后17次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拆除石岩街道一混凝土搅拌站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导致该搅拌站坍塌致两人死亡事故的相关18名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作风,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合力消除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持续深化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全市开展八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施设备和活动等。为此,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全市的部署,按照区安委办和区三防办印发的《全区2019年集中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区十四类突出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进行集中整治,列入“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三)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为契机,做好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于5月12-15日对我市光明区、南山区进行考核巡查。此次巡查虽未抽检到我区,但各街道各部门要以此次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为契机,对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企业、零星作业、小散工程、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房屋结构安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消防安全、电气火灾防范、再生资源行业、重点车辆、道路交通设施、燃气、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全区公共安全本质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等重点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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