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4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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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全市排名第四;同比起数下降74.42%,降幅全市排名第一。死亡3人,全市排名第二(与福田、龙岗、深汕并列);同比减少2人,下降40%,降幅全市排名第五(与宝安、深汕并列);受伤15人,全市排名第一;同比减少11人,下降42.31%。直接经济损失14.75万元,同比下降56.2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起,全市排名第二;同比起数下降70.59%,降幅全市排名第六;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68.18%。死亡2人,全市排名第四(与深汕并列),同比持平;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66.67%。受伤15人,全市排名第一;同比下降34.78%;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100%。直接经济损失3.15万元,同比下降70.7%。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6起,全市排名第九;同比起数下降80%,降幅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27.27%;无人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1.6万元,同比下降49.52%。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2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零星作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2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3宗(非林地),同比减少3宗(去年同期6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布寒冷黄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2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起,同比起数下降70%,环比上升20%。死亡3人,同比持平;环比增加3人。受伤6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40%;环比减少3人,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同比下降76.06%;环比下降75%。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同比起数下降63.64%;环比上升14.29%。死亡2人,同比持平;环比增加2人。受伤6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40%;环比减少3人,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同比下降62.5%;环比上升10%。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起,同比起数下降82.35%;环比持平。无人伤亡,同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83.59%、87.38%。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零星作业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2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1宗(非林地),同比减少4宗(去年同期5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2月份,发布寒冷黄色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三、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均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按事故指标分析,1-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74.42%、40%、42.31%、56.27%。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55.14%、61.67%、63.64%、88.19%        。我区仅事故起数指标好于全市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2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起,观湖、民治各4起,大浪、观澜各3起,福城2起。大浪街道各类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84.21%。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2月份,民治街道死亡2人,占比66.67%;龙华街道死亡1人,占比33.33%。观湖、大浪、福城、观澜街道零亡人;观澜街道死亡人数下降最大,同比减少3人。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零星作业死亡1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城市消防领域无人死亡。

  5.按亡人时间段分析,亡人事故出现“上升”趋势。

  (二)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占比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平”趋势。共发生事故15起,同比起数下降70.59%;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15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34.78%;直接经济损失3.15万元,同比下降70.7%。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比为68.18%、66.67%、100%。

  1.按事故指标分析,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70.59%、34.78%、70.7%,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64.31%、65.31%、64.03%、74.41%。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仅事故起数指标降幅好于全市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5起,观湖3起,民治、福城、观澜各2起,大浪1起。大浪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90.91%。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民治、龙华各死亡1人;观湖、大浪、福城、观澜零亡人。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轿车、行人事故分别发生8起、5起、2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53.33%、33.33%、13.33%。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中午至晚上事故较为多发,12时至19时,发生8起,占比53.33%。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民治街道民塘路旺民街人行横道路段死亡1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锦绣变电站通道口死亡1人。

  7.按亡人时间段统计分析,1-2月亡人事故与去年趋同。

  (三)火灾事故起数大幅下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1-2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两降两平”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6起,同比起数减少24起,下降80%;无人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1.6万元,同比下降49.52%。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大浪街道发生火灾事故2起,观湖、民治、龙华、观澜各1起。福城街道“零”火灾事故;民治街道火灾事故降幅最大,下降88.89%。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发生4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67%。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分别发生事故2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3%。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火灾多发于中午、深夜时段。

  (四)工矿商贸“零事故”,安全形势平稳

  1-2月份,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减少1起;无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形势稳定

  1-2月份,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2人。

  1.建筑施工领域。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同比减少2起;无人死亡,同比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持平。

  2.零星作业领域。零星作业领域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事故原因为高坠。

  (六)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月份,全市平均雨量与近5年同期相比上升92.16%。根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份降雨将持续增多,降雨导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各类灾害的风险增加,应提前做好防汛备汛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雷雨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

  四、当前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包括未开工企业)囤积大量口罩、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未按规范使用,存在物品不安全风险。二是安全生产组织困难,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安全监管人员不到位,复产复工安全准备缺乏,存在安全组织风险。三是部分电工、焊工、设备维修工因防疫未能及时返岗,为确保复产复工,存在非持证人员擅自上岗施工,存在冒险作业风险。四是设备仪器、电气线路、粉尘等高危设施未维保投入使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五是大量企业集中复工复产,员工到岗人数少,开工机器多,长时间工作处于赶工抢工状态,存在疲劳作业风险。六是受疫情影响,老员工、熟练工未返深,企业急于招入未经培训的新员工,不熟悉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规范,存在违规作业风险。七是受疫情影响,物资保障缺乏,员工情绪不稳定,精神状态松散,存在操作失误风险。八是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负责人将精力聚焦在疫情防控,忽视安全管理,存在安全管理风险。九是当前疫情防控宣传力度较大,且受疫情影响,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培训难以组织,安全宣教渠道有限,存在安全意识薄弱风险。十是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临街铺面、企业未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三小”场所、部分企业存在漏管失控风险。十一是道路交通人少车快、居家隔离外卖物流量加大,机动车抢绿灯、黄灯,非机动车冲红灯,存在交通亡人事故风险。十二是因复工复产和返程人员居家生活需要,小散工程、零星作业逐渐恢复,存在施工作业风险。

  (二)自然灾害方面

  2019年,我区在3月5日就进入了汛期。今年的汛期也即将来临,当前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一是我区大量的河道工程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防汛河提未能得到及时加固,存在一定的洪涝灾害风险。二是受疫情影响,前期存量的汛期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排查整改,历史存量的挡土墙、地陷等灾害风险急需加快排查整改。

  (三)森林防火方面

  随着当前疫情趋缓,居家人员外出意愿强烈,开春时节走绿道、登山等活动逐渐增多,携带火种进山的风险不容忽视,要持续做好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的工作,尤其是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的森林防护工作,继续保持零事故、零亡人。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复工复产复业的高峰期、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复工复产复业的形势直接关乎下一阶段疫情防控的走势,同时复工复产复业也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各部门各街道必须把复工复产复业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部署、来落实。

  (一)吸取教训全面抓好“三小场所”的复业工作

  为了深刻吸取宝安2.23“三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三小”违规住人回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组织开展“三小场所”大排查、大检查,严格按照“三小场所”分类分级的管理的要求,压实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全力解决违规搭建阁楼、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落实“三小场所”管理7个严禁的工作要求,严禁违规住人、严禁搭建木质阁楼、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停放充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设施、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违规存放经营危化品。三是要全面落实疫情期间“三小场所”开业核查检查制度,消防大队、各街道组织开展“三小场所”的开业检查,督导落实疫情期间的防疫和安全,要求经营主体如实完成“一个系统两个平台”(安综防疫系统、学习强安、I深圳)的填报工作。四是严厉查处“三小场所”违规经营行为,对防疫、安全工作不力的场所,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停业整顿。五是各街道要结合近期疫情管控的要求,加强社区城中村、重点场所管控的同时,不能随意扩大重点人群的范围,不得突破省、市、区的管控要求,防止“三小”场所经营人员返深无法进入社区居住,在“三小”场所内违规住人。

  (二)全面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贸及危化品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生产“十六条”,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汛期和森林防火的统筹力度,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全力防范汛期和森林防火事故。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等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房屋、水务、交通建设工程及项目工地、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强化对危大工程及大型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住房建设、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汛期即将来临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强化挡土墙、地陷等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督促各水务工程安全有序复工。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已开业的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酒店、体育场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逢进必戴口罩、必量体温等刚性措施,有效降低疫情风险。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疫情平稳后复工复产高峰带来的交通安全管理压力,紧盯“两客一危”、货车、客船、车站、高铁等重点车辆、场站,强化安全检查及监测监控,坚决整治超载、超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依职责及时掌握、协调做好应急物资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加强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营野生动物、私自屠宰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全面摸清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疫情风险情况,督促校外服务机构寒假期间全面停止各类培训教学活动,对从湖北来(返)深的师生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减少聚集性疫情风险,确保校园及校外服务机构安全。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节后消防安全专项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加强对医院、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居民及来深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的宣传教育,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防止疫情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