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4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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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12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62起,全市排名第三;同比起数下降36.31%,降幅全市排名第二。死亡34人,全市排名第六;同比减少39人,下降53.42%,降幅全市排名第一;受伤211人,全市排名第二;同比增加2人,上升0.96%。直接经济损失253.37万元,同比下降40.2%。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1起,全市排名第二;同比起数下降36.31%,降幅全市排名第三;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69.48%。死亡17人,全市排名第八;同比减少29人,下降63.04%,降幅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50%。受伤191人,全市排名第二;同比持平;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0.52%。直接经济损失70.3万元,同比下降34.21%。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12起,全市排名第五;同比起数下降52.14%,降幅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24.24%;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5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61.54%;直接经济损失183.07万元,同比下降42.22%。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无人死亡,同比减少3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26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7人;受伤12人,同比增加8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国家级建筑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市管建筑工程发生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人。区管建筑工程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小散工程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8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0人;受伤4人,同比增加3人。零星作业发生事故4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其他行业(公共设施管理)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其他行业(有限空间)死亡1人,受伤1人;其他行业(餐饮业)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特种设备等其他领域未发生伤亡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12月份,全区共接森林火警17起,接警次数同比下降54.05%(去年同期37起),经核实确认无森林火灾事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2月份,全区共发布暴雨预警66次,同比增加27次(去年同期39次),其中暴雨黄色预警53次,同比增加22次(去年同期31次);暴雨橙色预警13次,同比增加6次(去年同期7次);暴雨红色预警0次,同比减少1次(去年同期1次);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53次、四级响应13次;全区平均累计降雨量1800.8mm,同比下降5.3%(去年同期1889.7mm);最大小时雨量53.8mm,发生在大浪街道。台风白色预警7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台风蓝色预警2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台风黄色预警0次,同比减少2次;台风橙色预警0次,比去年同期少2次;台风红色预警0次,比去年同期少1次。累计发生并处置积水险情91处、地质灾害险情10处、地面坍塌险情16处。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二、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5起,同比起数下降33.96%,环比上升45.83%。死亡7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40.00%;环比增加5人,上升250.00%。受伤22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15.79%;环比增加10人,上升83.33%。直接经济损失28.2万元,同比上升93.15%;环比上升14.7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起,同比起数下降50.00%;环比上升42.86%。死亡3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5.00%;环比增加2人,上升200.00%。受伤19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40.00%;环比增加9人,上升90.00%。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同比下降53.78%;环比上升107.55%。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9起,同比起数下降25.00%;环比上升28.57%。无人死亡,同环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3人、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2.7万元,同比上升740.74%;环比上升3.56%。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事故共6起,死亡4人,受伤3人。其中建筑施工5起,死亡3人,受伤3人;零星作业事故1起,死亡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2月份,全区未接报森林火警。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2月份,全区天气持续干燥,未发布暴雨等预警,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三、1-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按事故指标分析,1-12月份,全区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趋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0.00%、53.42%、40.20%,受伤人数同比上升0.96%。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1.02%、11.63%、4.4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16%。除受伤人数指标外,我区各类事故“三项指标”均好于全市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12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14起,大浪96起,民治82起,观澜70起,观湖57起,福城43起。民治街道各类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56.84%。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12月份,龙华街道死亡8人,占比23.53%;民治、大浪街道各死亡7人,分别占比20.59%;观湖、福城、观澜街道各死亡4人,分别占比11.76%。观澜街道死亡人数下降最大,同比减少14人。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建筑施工死亡12人,零星作业死亡3人,公共设施管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各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火灾事故无人死亡。

  5.按亡人时间段分析,12月份亡人事故出现“翘尾”趋势。

  (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压降成效明显

  1-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平”趋势。共发生事故321起,同比起数下降36.31%;死亡17人,同比减少29人,下降63.04%;受伤19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70.3万元,同比下降34.21%。

  1.按事故指标分析,1-12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36.31%、63.04%、34.21%,受伤人数同比持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6.38%、8.58%、5.53%、29.66%。除受伤人数指标外,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其他“三项指标”降幅均好于全市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86起,大浪67起,民治56起,观澜49起,观湖36起,福城27起。观澜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50.51%。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龙华死亡4人;观湖、民治、大浪、福城各死亡3人;观澜死亡1人。观澜街道死亡绝对数下降最大,同比减少12人。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轿车、摩电、货车事故分别发生121起、91起、57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37.69%、28.35%、17.76%。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凌晨0时至3时、4时至7时、夜间21时至24时为事故多发时段,分别发生70起、61起、44起,占比分别为21.81%、19.00%、13.71%。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民治街道民宝路腾龙路路口死亡2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东环一路八一路路口、东环一路三联路口、民清路各死亡1人;观湖街道大和路人民路路口、澜清一路观盛四路路口、德胜路各死亡1人;观澜街道桂花路桂花桥底路口、茜坑路茜坑商业街路段各死亡1人;大浪街道华宁路德政路路口、沈海高速西行K2886+766、华明路新宝盛酒店路段各死亡1人。

  7.按亡人时间段统计分析,5月、12月是亡人事故多发。

  (三)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1-12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平”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112起,同比起数下降52.14%;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5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61.54%;直接经济损失183.07万元,同比下降42.22%。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大浪街道各发生火灾事故22起,民治21起,观湖20起,观澜14起,福城13起。福城街道火灾事故最少;福城、观澜街道火灾事故“零伤人”;民治街道火灾事故降幅最大,下降75.29%。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电线短路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分别发生事故36起、25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2.14%、22.32%。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机动车火灾占比较大,分别发生事故38起、27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3.93%、24.11%;工业园区、三小场所均发生14起,占比为12.5%。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发生在10-12时、20-22时各15宗,各占比13.39%;22-24时14宗,占比12.50%。火灾多发时段为中午、夜晚时段。

  (四)工矿商贸安全形势平稳

  1-12月份,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无人死亡,同比减少3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人。3起事故致伤原因分别是高坠、机械伤害、烧伤。虽未发生亡人事故,但事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1-12月份,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26起(建筑施工18起、零星作业4起,公共设施管理、运输业、有限空间、餐饮业各1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7人;受伤12人,同比增加8人。

  1.建筑施工领域。1-12月份,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安全事故18起,同比减少4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7人;受伤5人,同比增加2人。在18起事故中,高坠、物体打击各4起,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各3起,坍塌、触电各2起。

  一是按行业统计分析,国家级工程项目1起,死亡1人。市管建筑工程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均出现反弹,发生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人。区管工程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小散工程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8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0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

  二是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2人;观澜街道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福城街道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观湖、民治、大浪街道各发生事故1起,各死亡1人。

  2.零星作业领域。零星作业领域发生事故4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4起事故原因均是高坠。

  3.其他行业领域。公共设施管理领域各发生事故1起,各死亡1人;运输业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餐饮业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观澜街道“6.28”梅观高速广告牌拆除工程物体打击亡人事故、福城街道“9.4”凤凰工业园货车搬运设备物体打击亡人事故、民治街道“10.2”留仙大道供水管线勘查1死1伤事故、大浪街道“11.12”机械伤害致1人受伤事故)

  (六)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9年,入汛较往年明显提前,汛期呈现“暴雨强度强,强降水集中,台风影响早,程度偏重”的特点,我区虽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但也发生多起险情。汛期结束后又出现持续干燥气候,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持续生效70天,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压力依然巨大。

  四、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散工程仍然是我区的重大隐忧。2019年我区共受理小散工程15347宗,发生小散工程事故7起、死亡4人、受伤4人,尤其是12月份以来我区连续发生3起小散工程事故、死亡1人、受伤3人。通过区安委办近期对城中村小散工程督导的情况来看,第一出租屋改公寓、小酒店二次装修工程量剧增,城中村加装电梯现象普遍。第二从安全方面来看,一方面城中村整栋或连片改造的情况较为普遍,且工程量大,尤其是12月份发生事故的龙华街道三联社区康乐花园二次装修工程造价近千万元;另一方面,作业空间狭小拥挤、作业面难以封闭围挡。第三施工单位多为小型建筑公司或零散包工队,管理不专业、作业不规范、技术没交底等问题突出。第四分包、转包已在小散工程“墨守成规”,缺乏统一调度的交叉作业也较为普遍。第五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缺失。2018年,区安委办联合区住建局下发了小散工程纳管细则,已将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小散工程纳入监管,但实际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虚假申报较为普遍,建设单位往往采取分拆面积、化整为零等方式进行申报。二是社区有管理责任,但无专业监管能力,纳而不管现象普遍。三是小散工程执法难以闭环,事故发生后控停现场使用应急部门的封条,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目前,福田区已建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备案、教育、签保、检查、执法”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尤其是在综合执法方面,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各街道执法队根据相关法规,对违法施工行为予以查处,形成有效震慑。我区民治街道已采取类似福田的模式,2019年辖区未发生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建议借鉴福田区的经验做法,加强对社区的专业指导培训,形成巡查执法闭环管理的机制。

  (二)餐饮场所“四个严禁”落实情况不理想。2019年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区安委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组织各街道推进全区13646家餐饮场所落实“四个严禁”。从区安委办近期督导检查60家餐饮场所的情况来看,有53家存在“四个严禁”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整体推进情况不理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存在超量存放燃气的有23家,占总家数的38.3%;二是存在未安装或未正确使用浓度报警器的有30家,占总家数的50%;三是存在使用不合格灶具、胶管的有16家,占总家数的26.6%;四是存在燃气瓶无二维码标识的有1家,占总家数的0.16%。五是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安装位置不正确。检查过程中发现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商户大部分均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但安装位置无具体要求。六是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安装数量不足。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三小”餐饮场所经常设置两处以上燃气使用场所,而检查发现只有一处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建议:住建部门要统筹开展餐饮单位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四个严禁”,制定餐饮单位燃气使用的安全指引;大力推广应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单位签订供气合同,要求燃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对餐饮单位的燃气减压阀、胶管等设备进行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对燃气使用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培训;监督燃气企业落实燃气瓶信息化工作,全面回收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无二维码的燃气瓶。

  (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仍需予以重点关注。8.27宝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之后,我区对电动车“两违”问题进行大力整治,电动车入楼入户问题得到了较大解决。但户外电动车充电桩问题依然突出,我区6.22民治街道白石龙二区充电桩着火致32辆自行车烧毁、宝安区9.9西乡街道电动车集中充电点起火致68辆电动车、3辆汽车烧毁,需引起高度重视。主要存在以问题:一是户外电动车乱停乱放,缺乏统一管理。二是户外电动车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使用未经安全认证的简易充电设施和违规私拉乱接现象较为普遍。建议:一是充分发动企业推进符合规范的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二是利用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设方便实用的充电柜、充电桩。三是政府可在公共区域试点安装廉价、安全、便民的电动充电设施。

  (四)加快推动“三库合一”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目前,我区建有三防物资仓库、森林防火仓库,分别采购、独立管理、各自调度,目前存在公共应急物资重复采购,分地储存、分拨调度的问题。为了进一步降低物资储备的成本,强化物资管理,实现统一分拨调度,建议全区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涵盖三防、森林防火、抗震救灾。

  五、2020年一季度形势研判

  第一季度适逢春节、元宵节日,受季节天气、春运、停产复工等因素影响,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及工矿商贸事故的风险较高,必须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我区近年来一季度亡人事故风险不容忽视。发生较大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我区一季度虽然在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一次性发生伤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共有22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2起。较为典型的事故有:17年3.19观湖街道永丰源工业区污水清理作业致3人受伤事故、18年3.23大浪街道华宁路小型轿车碰撞电动自行车致3人受伤事故、19年1.15观澜街道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容工程挡墙坍塌致2人死亡事故。

  (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多,车辆违规超载、旅游包车违规运营、电动车违规上路载客以及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风险上升。特别是春运期间,自驾返乡人员剧增,来深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也将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季节天气因素易导致火灾等事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第一季度我市天气仍以“干燥少雨”为主,各类诱发火灾的因素进一步增多,老旧住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及建设工程工地,易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和违规动火等引发火灾事故;春节、元宵节期间,祭祀及踏青旅游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

  (四)春节前后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期间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春节临近,各类企业相继开展停工前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等操作,外出务工人员归家心切,思想上有所松懈,容易因误操作、违章作业等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春节后返工期间,企业复工检修作业频繁,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新招员工陆续上岗,导致违规违章误操作的可能性增大,易引发事故;春节前后,城市景观、城市绿化、垃圾清运、外墙清洗、装卸搬运、广告安装以及临时性展览演出场所搭建等作业活动增多,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风险增大,需予以高度关注。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近期省、市、区一季度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强事故研判分析及监测预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加强春运、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提前研究部署停产停工及复产复工的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着力管控治理风险,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各街道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全力抓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个关键因素,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旅游包车、公交车、泥头车、出租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桥梁隧道、客运场站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酒驾醉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客货运车辆变相挂靠、以包代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确保春运期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物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废旧物品回收站、餐饮娱乐场所、城中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三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消防通道堵塞、用火用电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森林“禁火令”,加强巡查值守,严防春节、元宵节期间因祭祀等活动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监管,要提前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前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施工工地现场严格封闭管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严防因短暂停工停产导致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