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9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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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6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07起,同比减少61起,下降22.76%。死亡24人,同比增加10人,上升71.43%。受伤67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35.58%。直接经济损失141.07万元,同比上升12.44%。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6起,同比起数下降49.21%,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46.38%。死亡12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50%,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50%。受伤65人,同比下降31.58%,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7.01%。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同比下降50.94%。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00起,同比起数上升49.2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48.31%。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122.77万元,同比上升32.66%。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3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9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2人,同比减少2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减少1人。零星作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6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4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8宗(非林地),同比减少3宗(去年同期11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6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656毫米,较去年同期(989.5毫米)偏少33.70%,较近5年同期(906.7毫米)偏少27.65%。共发布预警69次,同比减少45次,其中发布台风蓝色、白色预警各1次,分别同比减少1次;暴雨橙色、黄色预警1次、12次,分别同比减少10次、20次;雷电黄色预警36次,同比减少10次;大风黄色、蓝色预警3次、11次,分别同比减少2次、5次;高温黄色预警2次,同比减少1次;寒冷黄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2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6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4起,同比起数上升6.25%,环比下降27.66%。死亡5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25.00%;环比减少4人,下降44.44%。受伤12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0.00%;环比减少5人,下降29.41%。直接经济损失54.81万元,同比上升272.86%;环比上升19.13%。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起数下降45.83%;环比下降35.00%。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环比减少2人。受伤1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4.29%;环比减少4人,下降25.00%。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同比下降47.92%;环比下降39.76%。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9起,同比起数上升216.67%;环比下降9.52%。死亡2人,同环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2.31万元,同比上升428.38%,环比上升24.96%。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环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环比持平;无人受伤,同环比持平。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发生其他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6月份,全区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接报森林火警2宗,同比持平(去年同期2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6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265.5毫米,较去年同期(258.2毫米)偏多2.83%,较近5年同期(249.4毫米)偏多6.5%。共发布预警27次,同比减少22次,其中发布台风蓝色、白色预警各1次,分别同比减少1次;暴雨橙色、黄色预警1次、3次,分别同比减少5次、11次;雷电黄色预警13次,同比减少4次;大风黄色、蓝色预警1次、5次,分别同比减少1次、2次;高温黄色预警2次,同比减少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1-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严峻

  1.与市及兄弟区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6月份,全区各类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2.76%、35.58%,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71.43%、12.44%。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1.53%、28.91%、33.83%、45.04%。我区事故起数、受伤人数降幅指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6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9起,民治41起,大浪29起,观湖、观澜各25起,福城18起。大浪街道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42.00%。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6月份,民治、龙华街道各死亡7人,各占比29.17%;观湖、福城街道各死亡3人,占比12.50%;大浪、观澜街道各死亡2人,占比8.33%。观澜街道是全区亡人事故唯一同比下降的街道;民治街道亡人事故增幅最大,同比增加4人。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6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建筑施工(区管工程)死亡4人、零星作业死亡3人,火灾、工矿商贸各死亡2人,其他行业死亡1人。亡人事故遍及道路交通、消防、商贸、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领域。

  5.按亡人时间段分析,除1月、2月份外,4-6月份亡人事故均较去年同比增加。

  (二)交通领域亡人事故多发高发,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1-6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趋势。共发生事故96起,同比起数下降49.21%;死亡12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50%;受伤65人,同比减少30人,下降31.58%;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同比下降50.94%。

  1.与市及兄弟区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6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9.21%、31.58%、50.94%,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0.00%。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8.84%、44.00%、33.33%、26.73%。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降幅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30起,大浪21起,观澜13起,观湖、福城各12起,民治8起。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其中,民治街道事故起数最少且降幅最大,下降76.47%。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龙华死亡4人,观湖、民治、福城各死亡2人,大浪、观澜各死亡1人,全区各街道亡人数均同比上升或持平,其中福城亡人数增长最多,同比增加2人。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轿车事故分别发生40起、30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41.67%、31.25%。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中午、夜间事故较为多发,共发生39起,占比40.63%。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观湖街道安运路天堡幼儿园路段、观平路新田市场路段,民治街道龙胜路人民路路口人行道、民塘路旺民街人行道,龙华街道石清大道清湖老村清华东路、龙华大道锦绣变电站通道口、梅观高速贝尔路路段、锦绣一村41栋门口路段,大浪街道华宁路华辉路口,福城街道章阁华庭消防通道入口,观澜街道观澜裕隆路166号路段、人民路茜坑路路口,各死亡1人。

  7.按亡人时间段统计分析,6月亡人事故有所好转。

  (三)消防亡人事故起数反弹,安全形势不容客观

  1-6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三升一降”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100起,同比起数增加33起(统计口径4月始有所变化),上升49.25%;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122.77万元,同比上升39.26%。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火灾事故36起,民治30起,观湖、观澜各11起,大浪7起,福城5起。除观湖、大浪街道外,其他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其中龙华上升最快,上升176.92%。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发生36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6%。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发生事故最多,发生34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4%。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火灾多发于18-20时段。

  (四)工矿商贸亡人事故反弹

  1-6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3人。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情况

  1-6月份,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9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2人,同比减少2人。

  1.建筑施工领域。1-6月份,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5起,均为区管工程,同比减少1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减少1人。

  5起事故中高坠2起,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各1起。

  2.零星作业领域。零星作业领域发生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事故原因均为高坠。

  (六)三季度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防御形势严峻。2017年的“天鸽”台风、2018年的“山竹”台风、2019“利奇马”台风均出现在第三季度,给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三季度仍是主汛期,台风进入“活跃期”,需提前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重点关注台风叠加季风出现持续强降水的风险。台风灾害影响范围广,次生衍生灾害多发频发,积涝、山洪、山体滑坡、风暴潮等灾害发生风险高,防御形势严峻。

  四、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第三季度受高温、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当前即将进入暑期旅游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交通运输繁忙,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加上今年我区气象年景偏差,汛期天气复杂多变,特别是全区已处于主汛期,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几率大增,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关键期。

  从全市的层面来看,第三季度压降事故对全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意义重大,如2017年全市各类事故造成150人死亡,占全年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9.7%,接近三分之一。

  从全区的层面来看,全区在近三年第三季度虽未发生较大事故,但从近三年的数据分析来看,三季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30.99%,环比二季度死亡人数上升8.16%;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30.48%,环比二季度死亡人数上升18.52%。从事故类型分析,三季度高处坠落、触电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同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7.27%和42.11%。

  历年来的事故也呈现以下特点:

  (一)7月份历来是全年月度事故的最高峰值。从近三年月度各类安全亡人事故统计的情况来看,除19年形势平稳以外,三季度的首月7月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爬升到了全年最高峰,17年7月份死亡11人、全年月度死亡人数平均值为5人,18年7月份死亡10人、全年月度死亡人数平均值为6人。从数据反馈的情况来看,三季度的防控重点要全力做好遏制7月份各类亡人事故的高发态势。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我区三季度虽然在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一次性发生伤亡2人及以上的事故共有27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6起、工矿商贸事故1起。较为典型的事故有:2017年9.22大浪街道华兴路一门店两员工分切加工不锈钢铁皮不慎滑倒导致两人受伤的事故;2018年7.29大浪街道三合百货路段一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一死一伤事故;2019年8.5观澜街道观澜桂月路与泗黎路路口一电动车与客车发生碰撞致3人受伤的事故。

  (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道路交通方面,暑期旅游休假出行高峰,在客流激增、供需失衡情况下,非法包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多发易发,旅游客运风险明显增大。夏季台风和极端天气增多,雨天道路湿滑、能见度下降,容易发生车辆追尾、侧翻事故和二次事故。另外,泥石流、山体滑坡、城市内涝也将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暑期货物运输繁忙,货车抢时间、赶行程,“三超一疲劳”违法增多,疲劳驾驶导致的夜间事故风险上升。各类学校集中放假,涉学事故风险上升。暑假期间,学生出行旅游集中,特别是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进城探亲,涉及学生儿童死伤的事故多发易发。消防安全方面,三季度气候已进入高温时期,电气故障、汽车自燃是火灾主因,如2017年第三季度共发生因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17起、因汽车自燃引起的火灾10起,分别占三季度火灾事故总量的39%和23%,特别是17年9月份就发生了7起汽车自燃事故。从数据分析来看,要加大电气火灾和汽车自燃事故的防范力度,全面消除火灾风险因素。建筑施工方面,近四年来,全区三季度建筑施工发生事故21起、死亡18人,尤其是18年8月份连续发生了3起涉电梯亡人事故,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二季度我区接连发生了3起区管工程亡人事故,凸显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随着全区进入夏季高温、汛期季节,建筑施工事故高发期随之到来,高温施工作业、大风大雨施工等各类风险因素交织导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更加紧迫。用电安全方面,全区近四年来三季度共发生了11起触电的生产安全事故,16年三季度发生3起、17年三季度发生7起、18年三季度发生1起、19年三季度2起,进入三季度生产、生活用电进入高峰时期,防范触电安全事故显得尤为紧迫。典型的事故如16年8.25大浪街道钓鱼台废品站触电致1人死亡事故。淹溺安全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区近四年来三季度共发生了1起溺亡生产安全事故,16年8.29观澜高尔夫大道1号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发生1起淹溺事故致1人死亡。随着中、高考相继结束,暑期学生到游泳池、小河、小溪边游玩意愿增大,要督促学校加大暑期防溺亡事故宣传教育力度。

  五、三季度工作建议

  (一)全面加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第三季度,全市进入高温季节,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频发,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形势最为严峻。各街道、各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要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加强灾情会商,研判防灾形势。要吸取去年4.11短时极端强降水引发灾害事件的教训,突出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市政设施、建筑工地、隧道涵洞、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警戒、监测监控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二)全力降压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各街道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深刻吸取河源连平6.22、清远连山6.26等多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我市广深高速公路3.22油罐车侧翻起火事故教训,特别警惕夏季高温给道路交通带来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控制。要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道路安全整治力度,紧盯重点运输车辆,按照省安委办“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到底”的要求,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业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执法检查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降压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三)全力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龙岗区布吉街道8.9较大火灾事故和今年光明区4.15、罗湖区4.17两起燃气爆燃事故以及我区6.22民治街道馨园小区住宅亡人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夏季火灾事故发生规律,持续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货物仓库、废旧物品回收站、露天货物堆场、城中村、餐饮娱乐场所、“三小”场所、员工宿舍、建筑工地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对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车辆自燃等风险防控,大力推广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改造安全疏散设施、实施物理防火分隔、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等举措,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区住房建设局要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切实防范燃气爆燃事故的发生。

  (四)全力遏制建筑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各街道及区住房建设、水务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第二季度以来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高发频发的态势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要制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故防范专项检查方案,持续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违章作业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视气象预警违规冒险作业和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要坚决采取停工整顿、红黄牌警示等措施,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切实压降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高发势头。

  (五)全力遏制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反弹势头。区应急管理部门及各街道要加大对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围绕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四类多发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方案,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操作规程。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岗前培训教育和安全防护各项措施,严禁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未配备穿戴个人防护用具的员工上岗作业。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以案说法,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