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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0年09月0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一、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6起,全市排名第二;同比起数下降27.59%,降幅全市排名第七。死亡10人,全市排名第二;同比上升42.86%;受伤38人,全市排名第三;同比减少23人,下降37.70%。直接经济损失40.44万元,同比下降49.21%。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3起,全市排名第二;同比起数下降45.69%,降幅全市排名第七;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50.00%。死亡8人,全市排名第二,同比增加5人,上升166.67%,升幅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80.00%。受伤37人,全市排名第三;同比下降33.93%;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7.37%。直接经济损失11.65万元,同比下降49.68%。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60起,全市排名第八;同比起数上升17.65%,升幅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47.62%;无人伤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人;直接经济损失28.79万元,同比下降49.02%。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1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零星作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4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5次,同比增加2次;接报森林火警6宗(非林地),同比减少1宗(去年同期7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4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225.7毫米,较去年同期(391.7毫米)偏少42.4%,较近5年同期(326.3毫米)偏少30.8%。共发布雷电黄色预警7次,同比减少8次;寒冷黄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2次;大风蓝色预警3次,同比减少5次,未发布暴雨、台风预警,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0起,同比起数上升31.58%,环比上升163.16%。死亡4人,同比增加3人;环比增加2人。受伤16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23.81%;环比增加9人,上升128.57%。直接经济损失18.68万元,同比上升145.14%;环比上升266.2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起,同比起数上升15.38%;环比上升114.29%。死亡4人,同比增加4人;环比增加3人。受伤16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20.00%;环比增加10人,上升166.67%。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同比上升2.08%;环比上升75.00%。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0起,同比起数上升100.00%;环比上升566.67%。无人伤亡,同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3.78万元,同比上升388.65%,环比上升499.13%。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未发生建筑业等其他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4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1宗(非林地),同比持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4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95.3毫米,较去年同期(213.2毫米)偏少55.3%,较近5年同期(132.6毫米)偏少28.1%。共发布雷电黄色预警2次,同比减少10次;未发布暴雨、台风预警,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亡人事故强压不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按事故指标分析,1-4月份,全区各类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7.59%、37.70%、49.21%,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2.86%。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9.55%、40.94%、44.10%、58.03%。我区“四项指标”同比幅度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1起,民治23起,大浪18起,观澜17起,观湖15起,福城12起。大浪街道各类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50.00%。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民治、龙华街道各死亡3人,各占比30.00%;观澜街道死亡2人,占比20.00%;大浪、福城街道各死亡1人,占比10.00%。观湖街道零亡人;除观湖、观澜街道外,其他街道亡人数均同比上升。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4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人,建筑施工(区管工程)、零星作业各死亡1人,工矿商贸、城市消防领域无人死亡。

  5.按亡人时间段分析,4月亡人事故趋势大幅反弹。

  (二)道路交通事故亡人多发频发,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1-4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趋势。共发生事故63起,同比起数下降45.69%;死亡8人,同比上升166.67%;受伤37人,同比减少19人,下降33.93%;直接经济损失11.65万元,同比下降49.68%。

  1.按事故指标分析,1-4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5.69%、33.93%、49.68%,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6.67%。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40.30%、46.32%、45.75%、41.36%。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降幅好于全市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18起,大浪13起,福城10起,观澜9起,观湖7起,民治6起。民治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70.00%;福城街道交通事故起数上升。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龙华死亡3人,民治死亡2人,大浪、福城、观澜各死亡1人,观湖街道道路交通事故保持零亡人且是亡人事故唯一下降的街道。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轿车事故分别发生28起、23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44.44%、36.51%。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夜间至早晨事故较为多发,20时至次日早上7时共发生36起,占比57.13%。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民治街道民塘路旺民街人行横道路段、龙胜路人民路路口人行道,龙华街道龙华大道锦绣变电站通道口、梅观高速贝尔路路段、三联路锦绣新村40栋楼下路段,大浪街道华宁路华辉路口、福城街道观澜人民路与茜坑路路口,

  观澜街道观澜裕隆路路段各死亡1人。

  7.按亡人时间段统计分析,4月亡人事故与去年同比大幅上升,与2017年持平。

  (三)火灾事故持续保持零伤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1-4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两降一升一平”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60起,同比起数增加9起(统计口径4月始有所变化),上升17.65%;无人伤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人;直接经济损失28.79万元,同比下降49.02%。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火灾事故23起,民治16起,观湖、观澜各7起,大浪5起,福城2起。福城街道火灾事故最少;大浪街道火灾事故降幅最大,下降54.55%。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发生22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7%。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分别发生事故最多,发生16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27%。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火灾多发于晚饭时段。

  (四)工矿商贸继续保持“零事故”,安全形势平稳

  1-4月份,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减少2起;无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2人。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形势稳定

  1-4月份,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1人。

  1.建筑施工领域。1-4月份,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均为区管工程高坠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

  2.零星作业领域。零星作业领域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减少1人。事故原因为高坠。

  (六)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全区进入“龙舟水”时期,龙舟水降水具有降雨强、累积雨量大、伴有强对流等特点,可能出现多日连续暴雨,5月18-22日我区已出现龙舟水第一阶段集中降雨,防汛工作步入关键阶段,持续降雨导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各类灾害的风险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随时做好防汛、抗风、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风险

  (一)道路交通形势风险

  一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突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较多,今年以来我区发生了28起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二是福龙、梅观、南坪三条快速路存在行人上快速、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隐患问题,今年以来在梅观高速贝尔路路段发生一起涉行人上高速的亡人事故。三是小区、城中村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涉及未成年儿童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在龙华街道三联路锦绣新村40栋楼下路段发生一起涉小孩亡人事故。四是道路中间隔离护栏缺口多,行人随意过街存在安全隐患。五是泥头车、大货车等车辆GPS监管不到位,从我区亡人事故调查情况及源头走访调查来看,几乎每起涉及营运车辆的亡人交通事故都暴露出企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走过场、安全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六是占道施工未按照交通疏解方案组织施工,道路周边标志标线不齐全,未完善好交通组织及现场管理,今年以来在华宁路与华辉路交汇处,发生一起涉泥头车与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

  (二)消防安全形势风险

  一是住宅火警仍然占比较大,4月份全区共接报火警56宗,其中住宅火警18宗,占比32.14%,居家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小餐饮门店火灾需引起重视,4月份发生了一起较为典型的餐饮门店火灾事故,分别是4.18福城街道章阁社区章阁天桥旁小郡肝串串香餐厅油烟管道内堆积的油烟污垢遇高温引发的火灾事故。三是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需引起重视。4月18日,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下围小区“骑士换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柜着火,过火面积约0.5平方米,火灾原因系充电柜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自燃引起。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风险

  人员管理方面,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用工短缺,老员工不能及时赶回,新员工不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特别是重要岗位员工产生变动,给安全生产埋下风险隐患;另外,受疫情影响,员工情绪不稳定,精力不集中,容易误操作。设备管理方面,一些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的维护保养工作难以按计划进行,大型吊装等特种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动使用后未充分磨合即满载运行,事故风险大;安全管理方面,企业既要抓疫情防控,又要抓安全生产,打乱了正常的生产节奏,有时难免顾此失彼,同时,前期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工期延误,为了赶进度、抢工期,个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违法建设,容易出事。监督作业方面,部分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受疫情影响被迫隔离,出现监理人员顶包监督作业,导致监督作业流于形式。

  (四)自然灾害风险

  1-4月,全区未发布暴雨黄色预警,较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1次(去年同期暴雨黄色预警9次,橙色2次),全区累计平均雨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但入夏以后,台风进入活跃期,加上进入龙舟水时期,台风与季风叠加带来极端暴雨降水的风险高,易造成城区积涝水浸和山体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影响城市安全运行,需特别注意防范。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王卫区长的指示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全区十四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小散工程、园区工厂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能力,迅速行动起来,深入细致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加强防范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4月23、24日,我区连续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其中4月24日的亡人事故还造成一名2岁儿童死亡,今年以来连续多发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目前人流、车流逐步增多,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刻吸取我区8起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教训,加强高速路、快速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禁摩限电”力度,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加大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力度,严格倒查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要加强深圳北站、各客运站点的安全排查,加大交通运输车辆、货运车辆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学校复学校车安全的检查,防止校车“带病”运行。

  (二)强化消防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宝安2.23“三小”场所、中山6.26五金门店等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区消安委办要牵头各街道持续推进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三小”场所、五金门店、城中村住宅小区、人密场所、汽修企业等火患高风险领域,全面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尤其是要针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事故易发的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回头看”,消除重大安全风险,杜绝类似大浪街道浪口社区“11.7”爆燃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要深刻吸取3.20观澜街道停车场综合体项目高坠亡人事故教训,住建、城管、建筑工务等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节假日期间要摸清全区建筑施工项目不停工的情况,对不停工的建筑施工项目要重点逐一检查,对于停工的要督促落实停工期间的安全防范,落实节假日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因疏忽管理酿成事故发生。各单位要针对汛期的特点,开展塔吊等起重机械抗台风演练,提升极端天气条件防御能力。

  (四)强化小散工程综合治理。要深刻吸取去年12.25龙华街道康乐花园触电亡人事故教训,区住房建设局及各街道针对我区小散工程、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监管存在的执法主体缺失、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的共性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区住房建设局要牵头依法确立针对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及限额以上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工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执法主体,理顺相关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各街道要加强人财物的投入,采用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形式强化监管力量,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执法查处,形成震慑的效应。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深刻吸取1.31民治成品油泄漏事故、3.22宝安G4广深高速宝安路段油罐车火灾事故和G94珠三角环线龙华段4.2油罐车泄漏事故的教训,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各街道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开展“全链条”排查整治。要对节假日停工的危化企业,落实危化品储存仓、中间仓的安全值守,落实专人在位值守。

  (六)强化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各街道、各部门要随时做好防汛、抗风、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严密防范各类灾害事故。要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密切监视气象气候、江河水位和地质活动,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加大巡视巡查力度,对于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科学研判、联动处置;要提前做好灾害应对准备,大力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要落实落细人员转移避险,物资供给储备等措施,加密应急演练和实战实训频次,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灾害,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和科学处置;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以超标准洪水防御、水库堤坝安全以及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防御为重点,全面查找整治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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