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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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85起,同比减少88起,下降23.59%。死亡35人,同比增加13人,上升59.09%。受伤108人,同比减少49人,下降31.21%。直接经济损失207.86万元,同比上升8.58%。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2起,同比减少110起,下降41.98%;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53.33%。死亡18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63.64%;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51.43%。受伤102人,同比减少42人,下降29.17%;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4.44%。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同比下降49.04%。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13起,同比增加21起,上升22.83%;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39.65%。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4人。直接经济损失179.96万元,同比上升31.67%。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2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17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5人,同比减少1人。

  从行业领域来看,建筑业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3人,同比减少1人。零星作业发生事故6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1起,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9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4次,同比持平;接报森林火警18宗(非林地),同比增加7宗(去年同期11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9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1441.9毫米,较去年同期(1781毫米)偏少19%,较近5年同期(1724.6毫米)偏少16%。共发布预警168次,同比减少54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9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同比、环比分别减少22起、8起,分别下降50.00%、26.67%。死亡2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3人、2人,分别下降60.00%、50.00%。受伤15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31.82%;环比增加1人,上升7.14%。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7.46%、76.78%。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同比、环比分别减少19起、7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环比持平。受伤14人,同比减少7人,环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3.53%、37.50%。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7起,同比增加1起,环比持平。无人伤亡,同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7.05万元,同比上升354.84%,环比下降80.11%。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环比增加1起,受伤1人,同环比增加1人,即观澜街道“9.2”深圳市世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未发生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9月份,全区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同比减少1次;接报森林火警1宗(非林地,绿化工人在绿化驻点烧废旧家具,引发大烟),同比增加1宗。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9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336.6毫米,较去年同期(217.2毫米)偏多55%,较近5年同期(186.3毫米)偏多81%。共发布预警42次,同比减少18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1-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严峻

  1.与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9月份,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两降两升”趋势,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3.59%、31.21%,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9.09%、8.58%。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1.35%、22.96%、22.87%、23.24%。我区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两项指标”降幅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9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2起,民治52起,大浪50起,观澜43起,观湖33起,福城25起。与去年对比,各街道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观湖街道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36.54%。与前三年(2017-2019年,下同)均值对比,各街道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民治街道事故起数降幅最大,下降53.57%。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9月份,龙华街道死亡10人,民治8人,观湖6人,福城、大浪各4人,观澜3人。与去年对比,观澜街道是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唯一同比下降的街道,同比减少1人;民治街道死亡人数增加最多,同比增加5人。与前三年均值对比,大浪、福城、观澜街道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民治同比持平,观澜街道同比下降人数最多,减少7人;观湖、龙华街道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龙华街道增加最多,增加3人。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9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8人,建筑施工(含市管、区管、小散工程)死亡7人、零星作业死亡5人,火灾、工矿商贸各死亡2人,其他行业死亡1人。除建筑施工、其他行业领域外,交通、火灾、工矿商贸、零星作业领域亡人均同比上升,其中交通亡人事故同比增加最多,增加7人。

  5.按亡人时间段分析,8、9月份亡人事故压降成效明显,环比回落。

  (二)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持续呈上升趋势

  1-9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现“三降一升”趋势,共发生事故152起、受伤102人、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1.98%、29.17%、49.04%;死亡18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63.64%。9月份全区2起亡人事故均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

  1.与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9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25.37%、34.74%、21.50%、26.18%。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降幅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9月份,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43起,大浪38起,观澜23起,观湖、福城各17起,民治14起。与去年和前三年均值对比,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其中,民治街道事故起数最少且降幅最大,分别下降73.08%、80.56%。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9月份,龙华街道交通事故死亡5人,观湖、民治、大浪各死亡3人,福城、观澜各死亡2人。与去年对比,全区除观湖同比持平外,其他街道亡人数均同比上升,其中龙华、大浪亡人数增加最多,同比增加2人。与前三年均值对比,除龙华街道同比上升外,全区各街道亡人数均同比下降,其中龙华同比增加1人;观澜下降幅度最大,同比减少4人。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摩电、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轿车事故较为多发,分别发生102起、94起。18宗亡人事故中涉摩电、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11起、死亡11人,其中:电动车8起、8人;自行车2起、2人;摩托车1起、1人。涉重型牵引车、货车、客车等大型车辆亡人交通事故9起、死亡9人,其中;重型牵引车、货车7起、7人;大型普通客车2起、2人。涉轿车亡人交通事故8起、死亡8人。涉行人亡人交通事故7起、死亡7人。涉小孩亡人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4-7时、12-15时和20-24时较为多发,共发生83起,占比54.61%。其中,12-15时发生亡人事故最多,发生6起、死亡6人;16-19时段次之,发生5起、死亡5人;8-11时段发生3起,死亡3人;4-7时、20-24时各发生2起、死亡4人。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观湖街道安运路天堡幼儿园路段、观平路新田市场路段、龙华大道环观南路路口,民治街道龙胜路人民路路口人行道、民塘路旺民街人行道、布龙路民祥路路口,龙华街道石清大道清湖老村清华东路、龙华大道锦绣变电站通道口、梅观高速贝尔路路段、锦绣一村41栋门口路段、和平路与建通路路口,大浪街道华宁路华辉路口、布龙路建设路路口、华宁路新围物流园路段,福城街道章阁华庭消防通道入口,观澜街道观澜裕隆路166号路段、人民路茜坑路路口、观光路天成大厦路段,各死亡1人。

  7.按亡人时间段统计分析,7月开始,连续三个月亡人事故环比持平、同比上升。

  (三)消防安全形势稳中有险

  1-9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三升一降”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113起,同比上升22.83%;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减少4人;直接经济损失179.96万元,同比上升31.67%。近期火灾事故虽未发生亡人,但先后发生“8.21”观澜章启路宝能汽车研发中心汽车着火、“9.20”龙华街道共和新村龙华广场金庄园烧烤店厨房油烟管道内部着火等火灾事故,仍需引起关注。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民治、龙华街道各发生火灾事故34起,观澜18起,观湖12起,大浪9起,福城6起。与去年对比,观湖、大浪、福城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民治、龙华、观澜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其中大浪降幅最大,下降43.75%;龙华升幅最大,上升100.00%。与近三年均值对比,观湖、民治、大浪、福城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龙华、观澜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其中福城降幅最大,下降68.42%;观澜升幅最大,上升28.57%。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自燃为主要火灾事故类型,发生43起,占比38%;电线短路次之,发生26起,占比23%。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发生事故最多,发生42起,占火灾事故总量的37%;机动车次之,发生24起,占比21%。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18-20时段火灾较为高发。

  (四)工矿商贸形势不容乐观

  1-9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2人。9月2日,观澜街道深圳市世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发生1起物体打击伤害事故,一维修工人在吊装故障部件龙门架时发生倾倒被砸受伤。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其他领域事故17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5人,同比减少1人。

  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得到初步遏制。1-9月份,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9起(小散工程待核销1起,即观湖街道“7.2”玫瑰苑小区地下车库配电房电工猝死),同比减少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3人,同比减少1人。其中市管工程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2人;区管工程5起、死亡3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起、1人、2人;小散工程3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9起事故中坍塌3起,高坠、触电各2起,机械伤害1起,猝死(待核销)1起。

  2.零星作业领域事故数、亡人数大幅上升。零星作业领域发生事故6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人;受伤1人,同比持平。事故原因为高坠3起、触电2起、机械伤害1起,分别发生在空调安装、悬挂横幅、修复围挡宣传画、吊装搬运、维修插座及排气扇。

  (六)自然灾害风险仍需加强防范

  9月我区主要天气特点为“降水异常多,局地暴雨频发、伴雷暴和短时大风”。全区月平均雨量336.1毫米,较去年、近5年同期分别偏多55%、81%,多次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雷暴、大风。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10月降水较9月明显减少减弱,以阵雨为主;冷空气渐趋活跃,共有4次冷空气影响,出现在5-7日、中旬初、下旬初和月底,影响期间有阵雨。台风季未结束,仍需继续做好防台准备;雷雨天气多发,注意防御局地雷击和短时大风导致的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广告牌、塔吊倒塌和树木倒伏等灾害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维护特别防护期安全形势平稳

  当前,全区正处于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区“奋战一百天,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各部门各街道要针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火灾、建筑施工、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等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特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刻吸取吉林“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王卫书记的指示要求和“10.20”全区交通专题会议精神,紧盯客车、旅游车、货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加大源头管控和路面巡查执法力度,强化“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排查,依法严厉查处酒驾、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上升趋势。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小”场所等区域的巡查管控,全面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秋冬季节火灾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高危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住建、水务、工务署等部门要严查严控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对起重机械、脚手架、塔吊等重点部位监管,严防高坠、坍塌等事故。公安、文体旅游、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深刻吸取10.1太原火灾事故教训,持续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大型综合体、商业街、旅游景区、交通场站的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做好公众告知、人员分流、火源管控等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各街道要深入研判分析、全面排查本辖区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10月份,全区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四季度我区多数时间天气干燥,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高、持续时间长,防火形势较严峻。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单位要持续开展“五个一”专项行动,在全区39个重点林区、公园及绿道重点落实“一牌、一柜、一人、一提示、一扫描”。特别是重阳等节假日期间,从严管制祭祖、上坟、庙会等民俗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上山人员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森林。要加强隐患排查,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要通过“人机”双巡等方式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各街道办要组织各公园、绿道景区单位加强巡逻检查,对游客携带火种进山,在林区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行为予以禁止,杜绝了隐患苗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渠道,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着力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林区”。

  (四)全面加强特别防护期应急值守力度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安排好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救援力量,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加强特别防护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和人流车流等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