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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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年1-4月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46起(注:2021年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统计,下同),同比增加121起,上升96.8%。死亡1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71人,同比增加33人,上升86.84%。直接经济损失74.71万元,同比上升85.61%。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3.17%;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24.80%。死亡10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83.33%。受伤59人,同比增加22人,上升59.46%;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83.10%。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同比上升18.03%。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76起,同比增加117起,上升198.31%;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71.54%。无人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60.96万元,同比上升113.15%。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6人,同比增加6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6人,同比增加5人。其中:建筑施工4起,死亡2人,受伤3人;其他行业事故2起,受伤2人;零星作业1起,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4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共8次,同比增加3次,其中黄色预警3次,同比减少2次;橙色预警4次,同比增加4次;红色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10宗(非林地,其中2宗非龙华辖区),同比增加4宗(去年同期6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4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87.5毫米,较去年同期(226.3毫米)偏少61%,较近5年同期(349.3毫米)偏少75%。共发布预警20次,同比增加4次,其中黄色暴雨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4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7起,同比环比分别增加27起、20起。死亡6人,同比环比分别增加2人、5人。受伤22人,同比环比分别增加6人、5人。直接经济损失6.85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63.33%、54.03%。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起,同比减少11起、环比增加5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环比增加3人。受伤18人,同比环比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4.15万元,同比下降15.31%、环比上升48.21%。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3起,同比、环比分别增加33起、11起。无人伤亡,同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80.41%、77.69%。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情况。全区发生其他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3人。其中建筑施工3起,死亡2人,受伤2人;零星作业1起,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4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共4次,同比增加2次,其中黄色预警2次,同比持平;橙色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红色预警1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2宗(非林地),同比增加1宗。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4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24.1毫米,较去年同期(95.3毫米)偏少75%,较近5年同期(139.8毫米)偏少83%。未发布暴雨、雷电等预警。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三、2021年1-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严峻

  1.与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4月份,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上升趋势。全市各类事故“四项指标”分别同比上升119.20%、53.33%、75.50%、61.98%。我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0起,民治47起,大浪45起,观澜33起,福城29起,观湖22起。与去年对比,各街道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其中大浪街道上升幅度最大。与前三年(2018-2020年,下同)均值对比,除观湖街道同比下降外,其他街道均同比上升。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民治街道死亡3人,观湖、龙华、福城、观澜街道各死亡2人,大浪街道死亡1人。与去年对比,龙华街道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民治、大浪、观澜街道同比持平,观湖、福城街道同比上升。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4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人,建筑业死亡2人,火灾、工矿商贸、零星作业等领域未发生亡人事故。

  5.按月度亡人统计分析,4月份亡人事故大幅反弹。

  (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1-4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三升一降”趋势,发生事故61起,同比下降3.17%;死亡10人、受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分别同比上升25%、59.46%、18.03%。

  1.与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4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分别同比上升9.21%、42.00%、69.84%、18.41%。我区道路交通“四项指标”稍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15起,民治、观澜各11起,大浪10起,福城8起,观湖6起。与去年对比,除民治、观澜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外,其他街道均同比下降。与前三年同期均值对比,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其中大浪街道下降幅度最大。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4月份,观湖、民治、福城、观澜街道各死亡2人,龙华、大浪各死亡1人。与去年对比,观湖、福城、观澜街道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民治、大浪街道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龙华街道同比下降。

  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轿车、电动自行车等事故较为多发,分别发生34起、25起。10宗亡人事故中涉货车亡人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涉轿车亡人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涉行人亡人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涉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涉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亡人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20-24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多发生18起,占比30.77%。12-15时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最多,发生4起、死亡4人。

  6.按亡人路段统计分析,观湖街道金茂路观中街路口、沈海高速公路2881KM+700M路段,民治街道人民路腾龙路路口、民治大道新区大道建设路口,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景乐南区62栋通道,

  大浪街道龙观大道国大木器城市更新项目工地门口路段,福城街道田茜路茜坑老村路段、碧澜路与悦兴路红绿灯路口,观澜街道观澜新城大道松观路路口、观澜桂月路桂花佳怡工业园路段各死亡1人。

  7.按月度亡人统计分析,4月亡人事故环比上升,同比持平。

  (三)火灾事故起数大幅上升

  1-4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两升两平”趋势,共发生火灾事故176起,同比上升198.31%;无人伤亡,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60.96万元,同比上升113.15%。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火灾事故54起,民治34起,大浪33起,观澜21起,福城19起,观湖15起。与去年和近三年同期均值对比,各街道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电线短路、遗留火种是火灾事故的主要类型,分别发生71起、43起,各占比40%、24%。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类、垃圾草地类火灾事故最多,分别发生62起、39起,各占比35%、22%。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18-20时段火灾较为高发,发生23起,占比13%。

  (四)工矿商贸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1-4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6人,同比增加6人。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情况

  1-4月份,全区发生其他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6人,同比增加5人。

  1.建筑施工领域。1-4月份,全区发生建筑施工事故4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2人。其中区管工程1起,受伤2人;小散工程1起,死亡1人;其他工程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2.零星作业领域。发生零星作业事故1起,同比持平;无人死亡,同比减少1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3.其他作业领域。1-4月份,全区发生其他行业事故2起,受伤2人,分别是福城街道“2.25”平板挂车上装卸废旧钢材坠落受伤事故、大浪街道“2.28”搬运货物时货物倾倒压伤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为迎接庆祝建党100周年,全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根据5月26日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市安委会决定自5月30日起至7月10日,在全市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照王卫书记和卫华区长的指示要求,区安委办在全市《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龙华区近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一是开展地质条件存在缺陷或线性工程较集中区域的地面塌陷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二是开展高层建筑、在建工地、城中村房屋、老旧住宅区、古河道上的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三是开展道路桥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四是开展供排水管道、古河道、河道、暗涵暗渠、水库水厂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五是开展地铁和城轨建设及运营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六是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城中村、再生资源回收等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七是开展危化及工贸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有“时间长、任务重、领域广、要求高”的特点,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三年行动是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进、亲自督促。同时,2021年是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二年,是重点推动阶段关键之年,也是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之年,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区安委办前期印发的《龙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序节点和工作目标顺利推进。

  (三)全力抓好第二季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二季度后,我区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高温、暴雨、台风等自然因素叠加,安全事故高发频发趋势抬头,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龙华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切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住建、水务、工务署等部门要针对汛期灾害性天气多发等特点,提前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遭遇强台风、雷暴雨等极端天气,必须及时、果断下达停工撤人指令,严防灾害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高危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三小”场所等区域的巡查管控,全面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对全区管道天然气企业和各类燃气场站、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施工安全隐患、燃气管道设施管养情况和燃气管道施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台账,分类分级实施管控,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实。

  (四)突出抓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三防办要立足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对照防汛防台准备“十个查一查”,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各街道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变化,加强监测监控,及时发出预警预报信息;要深入研判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突出加强对低洼易涝点、暗渠涵洞、危险边坡、危房旧屋、山边海边、水库堤坝、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的监控警戒和巡查防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系数。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和“四个一”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应急队伍的“动中备勤”,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龙华区安全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