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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2日,区安委办接群众举报安全隐患1宗,举报内容如下:民治街道民治大道11-4号某摩托维修店,店铺放置的氧气乙炔气瓶未做防倾倒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情况: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场所的工业气瓶的防倾倒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情况属实。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安全指导,现场责令该场所工业气瓶设置防倾倒措施,隐患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