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0年第9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4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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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2020年4月19日,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卡尔丹顿时尚服饰研制厂区项目工地基坑支护工程一吊塔发生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我区亡人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预防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1.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请区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建筑工务署、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立即组织各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工地内塔吊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对项目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停用;全面排查日常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

  2.压紧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施工设施设备的维保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塔吊作业“十不吊”原则:一是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二是超载或重量不明不吊;三是起重机超跨度或未按规定打支腿不吊;四是工件捆绑不牢或捆扎后不稳不吊;五是吊物上面有人或吊钩直接挂在重物上不吊;六是钢丝绳严重磨损或出现断股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七是工件埋在地下或冻住不吊;八是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或遇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九是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长6米以上或宽大物件无牵引绳不吊;十是斜拉工件不吊。

  3.加大行政执法和宣传警示力度。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制度,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加重违法成本,有效震慑并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