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12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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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4月15日,龙华区龙光玖钻南区4D栋三层夹层发生一起高坠亡人事故,深圳市众工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何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从架空层(约6米高)踏空坠下,导致头部受伤,经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区领导就此事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善后,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并组织全面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降压各类事故。

  【预警内容】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落实责任,抓好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街道务必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小散工程领域高坠事故防范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事故分析研判,找准事故高发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综合采取技术、管理、宣传等各项措施,着力压实责任、消除管理漏洞、细化作业规程,精准防控风险,全力压降高坠人员伤亡事故,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管理,开展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专项整治

  区住房建设局要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进一步强化小散工程领域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集中力量查处高处作业安全隐患,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从作业审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监管的“四个一律”:未经备案的一律停工、施工单位无资质的一律停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未经培训的一律停工;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坚决杜绝“六个无”:有项目无备案、有作业无防护、有风险无措施、有责任无落实、有发现无制止、有违法无执法。

  区住房建设局要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加强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现场执法检查,组织执法队、社区工作站、网格等力量落实备案与巡查工作,开展无遗漏、无死角的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动态巡查,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教,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街道要持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发布防范高坠事故宣传提示信息,传播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要督促小散工程作业施工方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教育工人进行作业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良好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请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于4月30日前将小散工程领域高处作业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报送至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郑李佩华,电话:2333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