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13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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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4月13日晚,大浪街道石凹一区19栋307室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轰燃,导致一名女住户受伤。区领导就此事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道查明原因,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

  【预警内容】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吸取教训,切实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

  区住建、城管、市监等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倒查事故原因,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情况,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各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最高的标准,以最高的要求,以最实的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严抓实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二、举一反三,迅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请区住房建设局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督促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严格落实“逢送必检,入户必检”制度,对不符合用气安全条件且拒不整改的用户不得供气,严把燃气安全入关口,从源头上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同时,送气工在瓶装燃气运营起着重要作用,区住房和建设局需严格要求供应站(服务点)对送气工有规范管理,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规定的专业培训,持有上岗证等技术证明,且组织送气工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送气工的技术能力以及安全意识,务必落实送气入户时,严格检查胶管、阀门、燃气用具等设施设备,同步向住户宣传用气安全知识。

  请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大黑煤气的打击力度,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对燃气事故多发的城中村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杜绝黑煤气入楼入户,加快推进城中村管道燃气入楼入户,大幅压缩黑煤气生存空间。

  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灶具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中村、集贸市场周边五金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经销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不合格燃气灶具以及无照经营、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商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部分重点商品质量不达标、标识标注不规范、存在消费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此外,对于凡是发生燃气事故的,市监部门要主动介入调查,全链条打击销售、生产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违法行为。

  请各街道网格部门、各社区工作站加大对居民用户燃气安全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上报。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继续对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用严格执法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燃气市场。同时,要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行动中同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用户安全意识和一般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宣教,切实增强燃气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街道要持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用气进校园、进家庭、进出租屋等活动,广泛宣传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知识,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并及时曝光用户不规范行为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全社会高度管制和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提升燃气从业以及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请区住建、城管、市监等部门及各街道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同时报送4.13燃气事故的气瓶、软管、灶具、预警装置的核查情况,并附需出具检测的相关报告)于5月1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郑李佩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