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公共租赁住房集中续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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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前期审核、公示、异议处理的结果,现开展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公租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户籍无房承租家庭集中续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约名单

  我局于6月20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合格结果的公示》,就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88户符合公租房续约资格的家庭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2户承租家庭提出未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异议申请,经复核,情况属实,故本次续约家庭共计90户(详见附件1)。

  二、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保利悦都续约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点:保利悦都小区物业管理处。

  华盛峰荟名庭续约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华盛峰荟名庭小区物业管理处。

  三、续约办理要求

  承租人携带承租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约并领取租赁合同。

  四、重要提醒

  (一)承租人续约申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续约前应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211办公室)完成变更手续后,方可续签合同。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请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续约租赁合同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员前来办理续约事宜,书面委托协议需由承租人签字并加盖手印(详见附件2)。

  (四)已进行房产预售备案并按规定申报的租户,延期退房日期按照延期退房协议规定执行,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退房。

  (五)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完成租赁合同续签工作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六)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附件:1.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