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2023年第二批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住房续约名单及安排集中续约的公告

来源: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08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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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照2022年重点企业名录,核定了《2023年第二批龙华区重点企业续约资格合格名单》,并拟于近期开展续约工作,现将龙华区重点企业续约资格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重点企业续约资格情况

  经审核梳理,12家重点企业在2022年重点企业名录内(详见附件)。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三、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区3栋211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

  四、续约条件

  (一)企业续约条件

  1.在2022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的企业。

  2.企业名下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二)承租人续约条件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五、续约方式

  (一)在2022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的企业,住房专员携带到期房源承租人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产证明(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前往龙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打印),在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租赁合同(不能携带公章私章办理续签的企业,请提前领取合同,盖章后按时交回我局)。

  (二)不在2022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的,其所属企业应尽快办理退房或变更手续。

  六、异议处理

  重点企业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企业住房专员或委托代理人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区3栋211办公室。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七、重要提示

  (一)因续约场地有限,建议各企业专办员避开高峰期办理续约业务,续约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绿色出行。

  (二)人才住房承租家庭在租住期间存在欠缴租金情况,未达到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含本数)的,所属重点企业将被暂缓续签工作,直至缴清所欠租金为止。

  (三)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的公租房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续租期满后再次申请续租的,应当按照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定向配租的承租单位被取消重点企事业单位资格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期满后,住房保障部门不再与之续租。

  (四)咨询电话:0755-29577224。

  附件:2023年第二批龙华区重点企业续约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