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2020年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申请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0年09月09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根据我区2020年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工作方案,现按要求公开受理龙华区2020年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房补贴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纳统均在龙华区的重点企业。

  本文所指重点企业为《2020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详见附件1)中的企业。

  (二)补贴对象

  本次租房货币补贴对象为在上述重点企业工作,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等同等条件的中、初级人才。享受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保;

  2.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未购买或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购房补贴政策,未领取区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本次租房补贴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龙华区重点企业账号,再由企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人才。每套租房补贴标准为12000元/年。

  二、受理期限

  网上受理:9月9日至9月16日(共8天)。

  三、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重点企业需符合以下类别之一,且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一)龙华区总部企业

  (二)龙华区纳税100强企业

  (三)龙华区工业产值前100名企业

  (四)龙华区商贸服务业重点企业

  (五)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

  (六)龙华区进出口额前100名企业

  (七)龙华区上市企业

  上述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应自行选择其中补贴配额最高的一类申报。具体申报类别、所需材料等见《龙华区2020年度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标准》(详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企业住房专员登录“保障性住房租售电子信息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通过手机验证,并按系统要求操作。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在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企业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发放人员基本信息等申请材料,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6日(共8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企业资格审核

  重点企业应按照诚信申报原则提交申请,并承诺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信息真实、合法。

  我局将联合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核查结果届时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区住房和建设局监督投诉电话:81477770。

  六、其他事项

  (一)住房补租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如住房专员更换,须第一时间到区住房和建设局履行变更手续。

  (二)重点企事业单位存在虚报瞒报、违规使用资金及对人才信息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且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81477770;

  人才租房补贴工作QQ群:173033802。

  特此通告。

  附件:1.龙华区2020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2.2020年度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配额标准

  3.2020年度龙华区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