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日期:2023年08月29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进行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8月29日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

(平方米)

备注

1

龙华

观澜街道

牛湖老一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华建观澜房地产有限公司

8150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8900平方米(含不少于9000平方米义务教育用地一处,消防站一处)。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2

龙华

大浪街道

第八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

5194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8412平方米(含不少于10800平方米的义务教育用地一处),落实不少于9班幼儿园一所。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3

龙华

大浪街道

下早片区(地块二)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大浪下早股份合作公司

44846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绿地不少于4300平方米,落实不小于12班幼儿园,附设110KV变电站一处,打通工业路、南侧规划路、龙胜北路、旱禾路。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4

龙华

大浪街道

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延期)

深圳市嘉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955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33800平方米(含不少于7100平方米义务教育用地一处,不少于9074平方米公园绿地),落实不少于12班幼儿园一所。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1年,自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5

龙华

大浪街道

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鸿荣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20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1665平方米(含不少于6500平方米义务教育用地一处)。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⑤清退范围的用地和建筑物,由实施主体承担拆除和清退责任,但不适用省、市城市更新政策。

6

龙华

福城街道

澳门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大水坑章阁股份合作公司

22165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83184平方米(含不少于5284平方米的绿地,不少于12701平方米的农林和其他用地,不少于20400平方米的义务教育设施用地),打通樟新路、桂平路、樟富路。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件:1.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老一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华区大浪街道第八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片区(地块二)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6.龙华区福城街道澳门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