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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6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日期:2026年06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现将拟定的《2026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26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

(平方米)

备注

1

龙华

观澜街道

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顺延)

深圳海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5111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含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移交政府的用地总面积应不少于148534平方米(含不少于7710平方米的绿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应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规划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控商业性办公建筑增量。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顺延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7年4月22日止。

⑤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的拟拆除范围示意图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2.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3.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7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下载)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座802,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0755-23336550。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顺延)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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