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拟定的《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进行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
《2022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平方米) | 备注 |
1 | 龙华 | 龙华街道 | 德信昌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德信昌实业有限公司 | 26663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移交政府用地不少于8000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
2 | 龙华 | 观澜街道 | 牛湖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牛湖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17785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新型产业、普通工业等功能,新型产业用地不超过67160平方米,具体面积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研究。 ②拟拆除范围内法定图则覆盖区域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不少于252580平方米(含不少于2995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62248平方米绿地),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的公共利益用地面积按相关法定规划要求落实。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⑤拟拆除范围内涉及的国有未出让用地作无偿清退处理(不享受清退政策),具体面积以土地信息核查结果为准。 ⑥该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约126536平方米,计入合法土地面积约69594.8平方米。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件:1.龙华区龙华街道德信昌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及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