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科技创新局2020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评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0年06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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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报名供应商

序号

报名供应商

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3

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

4

广东一埠律师事务所

5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6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7

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

8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9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10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11

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12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13

广东海瀚律师事务所

14

广东本海律师事务所

  三、评审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经按程序评定,由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作为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21048179

  传真号码:0755-21048179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1040097。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