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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通过颐年卡采集形成老年人电子档案,在户籍老年人年满70周岁前2个月(即年满69周岁10个月、69周岁11个月),会连续两次向持有效颐年卡的户籍老年人发送申请提示短信(每月发送一次),老年人短信回复“同意”,视为提出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如果在推送第一次提示短信时,老年人已经短信回复“同意”,则不再发送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