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治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领导社区工作站,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民自治,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和治安保卫工作;处置辖区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三防”和抗灾工作;负责辖区物业行业管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和协助综合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有关领域的执法工作。
(八)负责劳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加强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
(十)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加强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十二)优化投资环境,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规范监管集体经济企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十三)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本单位共设18科(办),下属事业单位15个,包括民治办事处本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市政服务中心、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事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水务管理中心、会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土地整备中心;辖区面积30.69平方公里,2015年末管理服务人口91万人,社区工作站9个,社区居委会21个。
本单位人员、车辆情况:公务员编制137人,事业编制139人,雇员编制32人;实有公务员116人,事业编制人员130人,雇员18人,离退休人员31人,现有业务工作用车89辆,其中:一般行政用车3辆,执法用车86 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是民治全面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的民治正处于新一轮发展腾飞的黄金期。201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1、以重点片区规划建设为抓手,提高经济发展质量。2、以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掀起新一轮建设热潮.3、以双提升行动为契机,营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4、以社会共建为主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5、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提升民生幸福水平6、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
第二部分 民治办事处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民治办事处部门综合预算当年收入97887万元,比2015年增加47175 万元,增长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63万元,事业收入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8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2627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民治办事处部门综合预算支出97887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基本支出11357万元,项目支出86531万元。
第三部分 民治办事处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民治办事处
民治办事处预算9788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617万元、公用支出4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6万元、项目支出86531万元。
(一)人员支出561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0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6531万元,具体包括:
1. 办事处日常运作和公共服务支出17995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运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体事务等。
2. 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和综合协调工作经费239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等。
3. 城市维护支出1698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垃圾清运及垃圾中转站运、路灯电费及路灯维护、市政设施更新修缮、消杀等。
4. 城市管理及执法支出36328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查违、两规处理等。
5. 社会管理支出1043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社区治安管理、社区民生实事项目、出租屋综合管理、劳动和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6. 预留机动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新增专项工作,应对临时突发事件和其他不可预见支出。
7. 其他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市区派驻单位支出及对口扶贫支出。
第四部分 民治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民治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15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49 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54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93万元,比2015年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1)办事处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按中央八项规定,并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审批程序执行。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完善报批、审批手续,并作好妥善安排,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严格实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356万元,与2015年预算一致,按区核定车辆数与标准执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356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保持不变。
第五部分 民治办事处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区批复预算报告及附件中所有预算表格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数字间会出现1万元误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