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规划和管理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学校规范办学、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管理;
(五)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中学中考、会考、高考、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八)负责教育经费管理;
(九)负责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系统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具体如下:
1.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级本级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2.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编制数27人,实有人数2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系统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推动教育增量提质,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扩大优质义务学位供给;
2.实施特色学校提升工程,培育有高度有质量的特色教育品牌。指导学校办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高水平特色品牌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3.深入推进“三名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名校长培养和校长领导力提升工程,培养教育家型校长;建立教师专业梯级攀升机制和各梯级教师的培养、评选、考核和管理机制;
4.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升课程改革领导力,构建基础、拓展、特色三类可选性课程系列,打造一批深圳市、龙华区“好课程”;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以实施青少年“创客”培育计划等项目为抓手,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建设8-10所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示范学校;提升中、高考质量,力争2018年中、高考成绩稳中有升,实现新突破。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
(一)收入情况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收入859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943万元,增长12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591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支出859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7万元、公用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488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增加对新开办学校的基建支出,2018年预算整体比2017年规模增长12%。
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2018年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部门预算收入54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652万元,增长20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482万元。
2018年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部门预算支出54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652万元,增长200%。其中:人员支出870万元、公用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73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2018年实施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工程1500万元,教育城域网运营与维护725万元,龙华区未来学校发展工程526万元,此三项业务合计占总预算的50%,因此2018年预算总额大幅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支出859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7万元、公用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4886万元。
(一)人员支出8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84886万元,具体包括:
1.预留机动经费100万元。
2.日常行政管理事务634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全局办公保障、重大会议会务组织、档案及保密管理、聘请法律顾问、教育宣传、行政管理业务培训、信访维稳与应急管理等。
3.教育事务管理993万元,主要用于公开招考、选调、教师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教育系统党建、工青妇工作。
4.基础教育工作82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日常管理、招生及学籍管理、中高考工作和民办学校管理。
5.学前教育工作16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开展幼儿园年检、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学前教育比赛、政府产权幼儿园管理、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幼儿园年度考核、保教人员从教津贴审核及其他专项检查。
6.安全综合管理事务3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17年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监管,包括校园消防、治安、食品、校车、校舍卫生等业务,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7.教育督导工作3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培训、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8.计财事务344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管理;公办学校小型工程管理、小额货物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
9.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工作327万元,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学习型社区创建、成人高考及自考工作。
10.全区性项目1752万元,主要用于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优质奖、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小学特色学校教育经费、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经费。
11.一次性项目473万元,主要用于深圳高级中学北校区工程项目尾款工作。
12.财政专项经费670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费附加统筹部分418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321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31389万元和学前教育专项28305万元。
13.财政专项资金857万元,人力资源事务专项857万元。
14.政府投资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学校基建支出。
15.上年结转项目276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结转项目支出。
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预算548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70万元、公用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73万元。
(一)人员支出87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573万元,具体包括:
1.德育与体艺研究工作268万元,主要用于艺术教育管理工作、区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德体艺及特殊教育教研管理工作及其他德育与体艺研究工作。
2.教师发展研究工作773万元,主要用于龙华区未来学校发展工程、课题经费、区教师培训工作、区教科研工作。
3.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112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学科教学教研工作、区中高考备考工作、教学常规督查工作、中小学生“三维阅读工程工作经费”。
4.民办教育专项经费735万元,主要用于民办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5.信息化与科技工作2192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城域网运营与维护、2018年区校校通中心机房汇聚带宽接入及其他信息化与科技工作。
6.质量监控研究工作2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质量监控工作。
7.综合发展研究工作46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国际化开发与服务、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教育日常事务和宣传、龙华区原村办学校整体提升工程及其他综合发展研究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408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45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63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
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3082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082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6.2万元,比2017年减少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市内外教育教学互访,兄弟省市相关部门来深调研和指导工作。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车辆数量2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系统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本级、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系统共4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单位取得的……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