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工作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年度任务安排。
一、社区党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深化理论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举措:制定实施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2.严明政治纪律: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落实举措: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半年至少1次集中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
(二)深化思想建设,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3.开展主题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举措:组织开展一次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4.抓实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社区宣传阵地的管理,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研判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落实举措: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阵地管理。社区党委书记、分管委员2次/每年、其他班子成员1次/每年对意识形态开展分析研判。
(三)夯实组织基础,建强战斗堡垒
5.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履职能力。
落实举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6.严肃组织生活:高质量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落实举措:按质按量开展组织生活会,定期对各党支部台账开展自查。
7.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退休党员、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
落实举措: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定期开展党员培训;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强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8.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查摆到的问题认真整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落实举措:制定中央八项规定查摆问题清单;制定集中整治清单。
9.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落实举措:落实街区化工作机制;开展好书记茶话会及“3+1”结对帮扶工作。
(五)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问责
10.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落实举措:社区党委定期听取社区纪委工作汇报;制定社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清单;常态化开展重点工作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六)健全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11.完善责任体系:制定社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
落实举措:细化制定党委责任清单。
12.定期研究部署:社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落实举措:纳入党委年度会议计划,按时召开并形成记录。
13.严格考核问责: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落实举措:按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述职述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报告。
二、社区党委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履行本社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4.带头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5.对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三、社区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4.对分管部门和党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社区各部门的责任
1.社区党委应当加强对全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社区纪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社区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社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社区各部门是社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部门,应当在社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4.社区党委应当结合职能,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系统本领域党的工作,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社区要加强对本社区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社区党委应当在对全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年度工作提供借鉴。每年年终应当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