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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委会基本情况
富康社区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政策设立,现有成员3人(主任1人,委员2人),由富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居委会同届。监委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对社区居务、财务及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全程监督,并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
二、2024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及成效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监督:审核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重点监督“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和活力资金,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二)居务决策与公开监督:1.列席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议事会7次,对居民会议决议的7项议题(如委员增补、公约修订)进行执行情况跟踪。2.核查居务公开内容,纠正信息公开遗漏2处,督促居委会按时进行居务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民生项目执行细节的跟踪反馈不够及时。
(二)居民参与监督的渠道仍需拓展,线上平台利用较低。
(三)监委会成员专业能力待提升,尤其在财务审计、政策法规方面需系统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制度建设:制订监督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二)强化能力建设:参与学习培训,重点学习财务管理与社区治理法规,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
(三)扩大居民参与:增设“监督意见箱”,举办居民开放日,增强监督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4年,监委会在规范社区治理、保障居民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监督机制,推动社区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富康社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