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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及养老服务相关业务讲解专场问答专栏

来源: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日期:2024年06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一、社会组织相关问答

  问题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需要做审计吗?

  答复:您好,民办非企业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问题2: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要保存吗?

  答复:您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应有完整记录并留档保存。

  问题3: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复:您好,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情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警告、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问题4:在哪里填报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

  答复:您好,在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线上申报。

  问题5: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需要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答复:您好,深圳市社会组织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在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填写,包含上年度活动情况、财务情况、本年度活动计划等内容。

  问题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复:您好,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要求2名以上,且应具有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业务能力。

  问题7: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换届备案需要报送的材料有哪些?

  答复:您好,换届选举结束后30日内应报送备案材料: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成员名册;新一届理事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备案表;审计报告等。

  问题8: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可以在线办理吗?

  答复:您好,可以。请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业务申请。待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再将纸质材料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

  问题9: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址有变化,要重新提交材料吗?

  答复:您好,需要。请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业务申请。待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再将纸质材料交至区行政服务中心。

  问题10: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遗失了需要登报吗?

  答复:您好,需要在市级报刊上刊登的原登记证书作废的声明

  问题1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到期了怎么申请延续?

  答复:您好,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到期不能延续,需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换证。

  问题1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到期了,需要换证在哪里申请?

  答复:您好,社会组织可以在登记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照对应的社会组织类型申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符合要求的系统会秒批通过,收到短信后携登记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至区行政服务中心换发新证即可;秒批不通过的将转人工预审,预审通过后按短信先至窗口受理再到发证窗口领取新证即可。

  问题13:社会组织申请注销,有剩余财产应当如何处置?

  答复:您好,剩余资产应按章程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由原出资人、举办者、理事会成员、会员撤走或私分。

  二、婚姻登记相关问答

  问题1:网上预约结婚约不到怎么办?

  答复:您好,目前婚姻登记机关都实行分时段预约登记的工作制度,网上预约需要至少提前1天预约,系统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是早上八点半。一方是广东省内户籍的当事人可以预约全省任一婚姻登记机关。

  如果约不到号,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现场排队申请办理,但因为是预约优先,所以现场排队可能等待时间较长,建议预约办理。

  问题2:我不想离婚,但是去办了第一步申请,能不能撤销?

  答复:您好,可以撤回。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您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30日内,也就是冷静期期间,至少一方当事人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办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主动撤回。第二种方式是,在《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上注明的登记期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离婚登记申请会自动撤回。

  问题3:没有户口本怎么结婚?

  答复:您好,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您因户口簿遗失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办理。

  问题4:离婚协议没写好,可以先去办离婚申请吗?

  答复:您好,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婚姻登记员会确认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是否达成一致。在办理离婚登记业务时才需提供并现场签订纸质版的离婚协议书。

  问题5: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业务后还能修改离婚协议吗?

  答复:您好,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问题6:我是外地户籍的,要怎样在深圳领证啊?

  答复:您好,按照民政部“跨省通办”有关规定,双方或一方是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可以在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问题7:双方都是港澳户籍,要怎么在深圳结婚?

  答复:您好,双方均为港澳户籍,无法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目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仅针对内地居民开展。

  问题8:离婚协议书丢了,有备份的吗

  答复:您好,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当地档案部门存档,婚姻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问题9:目前国家法定婚龄是多少?

  答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问题10: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答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三、养老服务相关问答

  问题1:我要怎么替我家长辈申请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啊?

  答复:您好,持有颐年卡的老年人,在年满70周岁前2个月,市政务短信平台会连续两个月推送申请提示短信给老人(每月推送一次,如果第一次老人已经短信回复“同意”,则不再发送第二次),老人短信回复“同意”,即视为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老人年满70周岁当月之前回复短信都有效,在年满70周岁当月开始回复的都不再有效,需通过其他方式申请高龄津贴。

  问题2: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发送短信是发到哪个手机号码呢??

  答复:您好,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为老人在颐年卡发卡行办理颐年卡时留存的手机号码。因此,若该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在颐年卡发卡行进行更新。

  问题3:如果我6月替我奶奶申请了高龄老人津贴,是6月就能拿到津贴吗?

  答复:您好,本月新增高龄津贴审核通过的老人,自本月起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但津贴是否在本月发放由该老人的高龄津贴审核通过时间确定。如老人的高龄津贴审核是在本月10日(含)前通过的,则在本月开始发放;如老人的高龄津贴审核在本月10日后通过的,则在街道审核通过补发名单的次月“补发”。

  问题4:我家长辈已经申请了高龄老人津贴,如果她户口迁出龙华了,要怎么办?

  答复:您好,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户籍迁出本市的,高龄老人津贴从户籍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老年人户籍迁出后再次迁入本市的,可以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

  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户籍在本市内跨区迁移的,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迁出区于迁出次月起停止发放,迁入区自落户次月起发放。

  问题5:哪些老人可以申请居家养老消费券呀?

  答复:您好,申请条件是龙华区户籍60岁以上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老人,非低保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

  问题6: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条件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您好,根据政策规定,需要提供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问题7: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有什么?

  答复:您好,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服务机构购买需要的服务。

  问题8:我要怎样替我家里人申请适老化改造?

  答复:您好,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i深圳-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交申请。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登录i深圳申请的,可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相关材料,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问题9:申请适老化改造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复:您好,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如产权非申请人所有还需提供产权人同意改造证明材料。

  问题10:适老化改造要经过哪些环节?

  答复:您好,从老年人提出申请起,需要经历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逐级审核、需求评估、改造方案确定、实施改造和验收几个环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系统将全流程、全链条的跟进。

  问题11:高龄老人津贴是只有深圳户籍可以申请吗?非深圳户籍可以申请吗?

  答复:您好,根据《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才可以申请深圳高龄老人津贴。非深圳户籍可向户籍所在地咨询相关补贴政策。

  问题12: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免费的吗?

  答复:您好,资助标准为每户最高不超过12000元(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资助标准内的费用由政府支出,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问题13:高龄老人津贴第一年申请完后,第二年还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吗?

  答复:您好,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如户籍迁出深圳后再迁入则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问题14: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因年龄变化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该如何做变更?

  答复:您好,高龄老人津贴因年龄变化需要调整发放标准的,不需要提出变更申请,系统会自动调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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