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数字龙华 都市核心”建设,全面打造消费互联网先行试验区,加速发展“数字龙华”,培育发展新零售、智慧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协同发展,龙华区拟结合年末“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消费节点,通过发放数字消费券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意愿,提升消费热度,释放消费潜力。
一、征集范围
(一)深圳市龙华区内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商超,由商超的运营企业统一申报;
(二)深圳市龙华区内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时尚服装、日用消费品等特色产品生产企业;
(三)龙华区消费帮扶特色街区。
二、相关条件
本次促消费活动拟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参与活动企业需有龙华区内线下门店或企业APP、微信小程序等可参与核销消费券渠道,需开通“云闪付”支付功能。
三、申报须知
请有意愿参加活动的企业于2022年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作邮箱,并写明报送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0755-21048764
联系人:侯女士
邮箱:xdfwyk@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