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各汽车经销商:
为抓住岁末年初重要消费节点,推出一批新的促消费举措,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进一步推动龙华区汽车销售行业发展,我局于2021年2月8日至2月28日期间开展2021年新春欢乐购车促消费活动。
请有意参加活动,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在龙华区的汽车销售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纳税证明(附件1)、承诺书(附件2)三份资料(以上资料均需盖公司公章),邮寄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08室杨小姐进行备案。通过我局备案的龙华区汽车经销商名单将分批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在上述经销商门店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可通过经销商集中向我区申请购车消费奖励。
活动期间,请各经销商每日报送预计符合奖励条件的销售汽车数量,未按时报送销售数据的经销商将不予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纳税证明(模板)
2.参与龙华区新春欢乐购车促消费活动企业承诺书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杨琴,2333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