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新春欢乐购车促消费活动备案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1年02月0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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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各汽车经销商:

  为抓住岁末年初重要消费节点,推出一批新的促消费举措,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进一步推动龙华区汽车销售行业发展,我局于2021年2月8日至2月28日期间开展2021年新春欢乐购车促消费活动。

  请有意参加活动,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在龙华区的汽车销售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年纳税证明(附件1)、承诺书(附件2)三份资料(以上资料均需盖公司公章),邮寄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608室杨小姐进行备案。通过我局备案的龙华区汽车经销商名单将分批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在上述经销商门店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可通过经销商集中向我区申请购车消费奖励。

  活动期间,请各经销商每日报送预计符合奖励条件的销售汽车数量,未按时报送销售数据的经销商将不予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纳税证明(模板)

  2.参与龙华区新春欢乐购车促消费活动企业承诺书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杨琴,2333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