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需求公开向社会遴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称“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选条件
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或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如生活照料、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康复护理、助餐助浴、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服务等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且经营场所能满足服务项目开展需要;(二)实际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相关;(三)已制定规范的服务收费标准;(四)有明确的服务覆盖地域范围说明。
二、报名环节
(一)报名材料
1.基础材料: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服务机构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保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场所消防安全证明;
2.服务材料: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人员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服务机构(人员、服务流程、安全、突发事件等)管理制度;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比例情况、执业资质、获奖情况、行业影响或社会影响、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等佐证材料。
附件1和2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并准备原件备查。
(二)报名方式
服务机构须于2020年8月24日至9月4日(工作时间),将以上材料交到龙华区清龙路8号龙华区民政局(410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55-23336168。
三、评选环节
(一)区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择优选取服务机构;
(二)针对评审入选的机构进行实地查看,包括服务场所位置、环境、服务规模和人员结构等;
(三)区民政局将最终入选的服务供应商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并将其纳入龙华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目录库。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