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龙华区2022年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2023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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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文艺团体(组织),文艺工作者:

  我区拟以“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开展2023年度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文艺创作扶持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确立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文化强国新目标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用富于新时代审美取向和龙华本土特色的文艺精品描绘时代画卷、抒写人民史诗,开启新时代龙华文艺事业接续奋斗新征程。现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18〕5号)要求,启动龙华区2022年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及2023年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和奖励的对象及主题要求

  (一)扶持、奖励对象

  符合《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要求,在龙华区开展文艺创作及获奖文艺作品的参赛单位或个人。

  (二)扶持主题要求

  以弘扬主旋律、支持本土原创作品为原则,应聚焦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结合龙华区本土实际,弘扬数字龙华理念,挖掘龙华人文内核,传承发展红色文化、奋斗文化、客家文化、时尚文化等优秀特色文化,讴歌奋斗精神,放歌创新时代,描绘崭新图景。

  二、相关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

  相关单位或个人向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审阶段(2023年4月)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其中舞台艺术类及影视艺术类安排现场答辩会。评审意见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报请区分管领导审定。

  (三)公示阶段(2023年5月)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确定奖励和扶持的对象及金额在龙华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四)创作、展演阶段(2023年下半年)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获得奖励及扶持的作品进行创作及惠民展演。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赛前到区文化行政部门登记的外出参赛备案表;

  2.《深圳市龙华区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领表》(见附件2);

  3.有效获奖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注册证明或个人的身份证明(非龙华户籍的个人须提供在龙华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3月);

  5.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二)申报文艺创作扶持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2.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或个人的身份证明(非龙华户籍的个人须提供在龙华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时间截至2023年3月);

  3.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内含作品概述、创作构想、创作计划、作品小样等)(见附件5);

  4.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5.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

  6.创作单位、主创人员的详细资料;

  7.项目负责人代表与其他成员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8楼B1803室

  (二)联系方式

  受理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5-23336257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获奖文艺作品奖励的获奖时间起点:2021年1月1日。

  (二)申报范围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龙华区文艺创作扶持与获奖文艺作品奖励办法》(附件1)。

  (三)相关申报材料可关注“龙华文体云”微信公众号获取,填写后提交纸质版至受理地点。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