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1年08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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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服务,现将刻章企业(单位)申请承接我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刻章企业(单位)刻制的印章规格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政府采购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并具有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

  2.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

  (二)刻章企业(单位)接到广东省在线刻章服务平台发出的刻章订单后,应按照规定时限(2小时之内)完成印章备案,并在检测合格后打印《印章交接单》(交接单含加密二维码以及印章刻制企业等信息)送至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

  (三)刻章企业(单位)送至大厅的印章应与《印章交接单》一致。

  (四)印章的外观、包装、外壳等地方不得印制、粘贴任何广告、联系方式等其他无关信息。

  (五)刻章企业(单位)不可恶意抢单或有其他不按规定服务的行为。

  刻章企业(单位)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二、申请时间

  此次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14日。此后每季度最后一月1日至14日自动顺延开展新增刻章单位征集工作,不再另行公告(非申报期内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资格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深圳市龙华区内具备资格的刻章单位(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刻章许可);

  (三)已开设对公账户且账户正常使用;

  (四)刻章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四、申请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证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接龙华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申请表(详见附件)。

  五、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刻章企业(单位)以邮件形式或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一)邮件提交:请将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发送至此邮箱dzzwfwzx@szlhq.gov.cn,申报表请发电子档。邮件内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现场提交:请于征集时间工作日内,将纸质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交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6、27、28号窗口(需提前通过“i深圳”或深圳掌上政务预约“印章协议签订”号)。

  六、刻章承接单位名单确定

  申请结束后,刻制企业(单位)名单将按流程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审核确认。我局将在龙华政府在线公告申请成功的刻章企业(单位)名单,申请成功的刻章企业(单位)可在规定期限内与深圳市龙华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刻章服务协议的签订,并列入“免费刻章轮候库”。具体费用标准、费用结算方式及服务期限等以协议约定为准。如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议签订的将不再补签,需等待下次申请开放后重新申请。

  联系人:江先生

  咨询电话:0755-21043014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26、27、28号窗口

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