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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推动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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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65条”、市“75条”细化措施要求:“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推动落实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员工举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制度,健全机制

  凡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内部员工积极反映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应鼓励员工人人参与隐患排查、人人做事故隐患和安全防范的“主人翁”,发动员工向本单位反映内部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如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不受理的,应向相关的行业监管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

  二、加强监管,突出重点

  请各成员单位广泛发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健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拓展渠道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

  (一)重点推动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电气、消防、快递物流、餐饮外卖等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完成“吹哨人”制度建立。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督促电气、电力行业企业落实;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燃气企业落实;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装卸及港口仓储企业和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工贸行业重点高危工艺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落实;区水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落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龙华交警大队依各自职责负责督促餐饮、外卖等平台行业企业落实;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消防领域行业企业落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局负责督促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落实。

  (二)大力推动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举报奖励机制。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发动本行业领域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各街道负责推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

  三、抓实抓细,部署落实

  请各成员单位严密组织,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完善“吹哨人”制度,并按照以下要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

  (一)完善工作制度。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吹哨人”制度,将“吹哨人”制度对本单位全体员工宣布公示,把“吹哨人”制度作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广,鼓励员工向本单位反映内部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核消,对“吹哨人”制度落实进行全过程档案记录,并建立“吹哨人”制度相关台账,建立“吹哨人”处置清单、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

  (二)主动防范安全风险。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建立“吹哨人”制度的同时,应结合“一线三排”、“重点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要求,发挥员工“主人翁”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鼓励员工在职责范围内结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隐患风险,在职责范围外要从安全防范、风险隐患治理的角度排查隐患风险、隐患短板,自觉向本单位反映安全隐患。

  (三)加强激励保障。相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并对核查属实的隐患举报人按照内部举报奖励机制给予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支持和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倡导人人都为“吹哨人”,形成全员“防风险、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奖惩结合激发积极。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实行奖惩机制,对主动排查发现隐患、化解重大风险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企、事业单位应当予以重点奖励,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落实安全隐患风险防控的要予以惩处。同时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履行监督管理,对落实好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五)畅通举报渠道。相关企、事业单位应畅通举报渠道,向员工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员工通过电话、网站、书信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举报。同时将属地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及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等信息张贴在办公楼、作业面等场所的醒目位置。

  四、加强考核,促进落实

  建立“吹哨人”制度是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各成员单位应建立长效推动落实和跟踪机制,定期跟进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制度情况并进行统计汇总,定期督查各企、事业单位相关台账,询问在岗一线员工查证企业制度落实情况,统筹监管制度落实。

  此项工作为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65条”、市“75条”细化措施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也将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