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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处于龙华大道与黎光工业大道交汇处的东北侧,项目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已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0年第1次会议审批并获原则通过。根据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拆除用地面积为5310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39584平方米(见附件1)。
现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资料,就项目范围内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已与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方式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提供的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3年4月5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龙华大道与黎光工业大道交汇处的东北侧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冯工
电话:0755-23332648;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903室。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黎光旧村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