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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行政调解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我局已于2024年8月1日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等规定依法开展行政调解相关工作。

  现对有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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