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核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023年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核查项目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3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审计服务经验。
4.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资质证明。需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名项目成员提供中级会计师执业证书。
2.近3年具有同类项目审计经验,需提供相关项目经验佐证材料。
3.供应商应是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注册的服务机构。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2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信用报告日期应为最近一个月内)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注册供应商信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截图);
(4)商业信誉(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诚信承诺函;
(7)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
(1)项目方案(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2)同类项目审计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同类项目审计经验)。
(3)项目成果(项目预期效果等材料)。
(4)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函。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5-23336079、17329652501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核查项目需求书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