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关于2025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4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13A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需加盖公章)
(1)资质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3)商业信誉、经营范围(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信誉报告时间需在一个月内;
(4)诚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和违约承诺函;
(5)联系方式(含机构联系人、电话、电邮、地址等)
(6)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7)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资料。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不需加盖公章)
(1)项目方案(包含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时间安排、投入工作人员资历等);
(2)重难点分析(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3)人员配备。
(4)报价表。
3.完整的归档资料(3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1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0755-23336054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需求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诚信承诺函
4.服务承诺函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