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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各有关园区、企业:
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要求,园区认定基本条件第(一)条“园区管理运营机构应为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有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应在龙华区”调整为“园区管理运营机构为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同时,申报时限延后至11月20日,欢迎符合认定标准的园区进行申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217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