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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对象(2022年第一批)考核评价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3年06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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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社工机构、社工专业人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深龙华民规〔2022〕4号)、《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及《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相关规定,龙华区民政局拟针对2022年第一批认定通过的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

  龙华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一批),共14人(详见附件1)。

  二、考核期

  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

  三、考核评价方式

  本次考核评价采用资料核查方式,具体按照《工作指引》规定的考核规则执行,从个案服务、素质提升、研究成果、个人荣誉、行业参与等方面核定得分,针对在考核期内累计得10分及以上的基层服务资助对象,经核查符合要求的,将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标准给予资助。

  特殊情况处理:

  1.针对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在服务考核期内因离开社工岗位或行业导致服务中断超过3个月的,扶持资格自动终止;服务中断不超过3个月,予以核减服务时间,服务考核期相应顺延,考核评价结果相应推迟核定。

  2.针对基层服务资助对象申请变更扶持档次、中级满2年申请提标至中级满5年的,在本次考核评价中一并申请,经评审、审定等程序予以认定新的扶持档次或标准。扶持档次(助理、中级、高级)调整的,服务周期(三年)重新起算,资助总金额在相应档次资助标准内扣除已享受的其他扶持档次资助金额后确定;扶持标准(1万元/人/年、2万元/人/年)调整的,下一服务年度执行新标准。

  四、材料提交要求

  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以下佐证材料:

  1.全职在岗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说明、项目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所属机构出具的证明。有中断服务情况的,应在工作经历说明和所属机构出具的证明中明确原因、时间等。

  2.考核评价分值材料

  根据《工作指引》要求,考核评价要素中的个案服务、学历提升、职业资格提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获得街道颁发奖项等数据由个人申报,各基层服务资助对象应提供在考核期内获得相应分值的佐证材料。

  3.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或标准材料

  基层服务资助对象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或标准的,具体按照《龙华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或标准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若无申请则无须提交)

  4.提交材料形式

  考核评价对象要对年度考核评价材料、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或标准材料分别归类,电子版材料以“姓名+龙华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一批)年度考核评价材料(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或标准材料)”(详见附件2-3)格式命名发送至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汇总《龙华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一批)服务情况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4)统一报送,并以“单位名称+龙华区社会工作基层服务资助对象(2022年第一批)年度考核评价材料”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zlhmzj@szlhq.gov.cn。社区居委会社工、“双百工程”社工以个人名义提交即可。考核评价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7月6日18:00前按规定报送至龙华区民政局701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扶持资格。

  五、注意事项

  所有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都需真实、清晰、完整,社工及所属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詹小姐,联系电话:0755-23776292;金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