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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选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1年04月2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管理,发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筹建龙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公开选聘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社工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会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

  我局从设立的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我局分管领导或者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由各职能部门推荐,其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采取公开征集、自我推荐的方式。我局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优选聘。

  二、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相关职能部门从事社会工作事务;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证书;从事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满8年;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工作领域研究、教学的专家、学者且工作满4年;从事法律(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财会(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证或税务师资格)工作领域工作满8年;

  (四)熟悉社会工作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法规;

  (五)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遵守评审工作相关回避要求;

  (六)申请成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未担任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行业枢纽型组织除外)等承接主体的理事、总干事、机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聘任形式及期限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首次聘期为3年,3年期满后,经个人书面申请,由我局决定是否续聘。

  因工作变更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委员会专家的,可以申请退出。必要时,我局也可以自行决定调整评审委会专家库成员,并予以公告。

  四、申请材料

  1.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自荐表(详见附件1);

  2.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申请书(详见附件2);

  3.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承诺书及声明(详见附件3);

  4.个人身份证(正反)、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时间为提交材料前近三个月内);

  5.两张一寸彩照;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提交,电子版发至szlhmzj@szlhq.gov.cn;纸质版送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港之龙A座711室。

  五、选聘结果公示

  经审核,拟聘任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聘任为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纳入市级评审委员会专家信息库统一管理。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金梦,联系电话:2336122、1882332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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