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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1年06月1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我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净化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21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省、市多次对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出部署和要求。但仍有一些社会组织法纪意识淡漠,以为机构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活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社会组织行为不规范,背离了服务宗旨,过多过滥地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法乱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通过深入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督促社会组织切实强化遵法守法意识,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和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能够主动整改、消除影响的,将视情形从轻处理;对目无法纪、有禁不止的社会组织,从严从重查处。

  二、清理整治范围

  在龙华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6月)

  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政策文件,充分认识规范评选评奖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部署,全面摸排清理整治本单位开展评选评奖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7月)

  社会组织对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文件,对本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摸排本组织2021年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对于未列入保留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举办,更不能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和举办方式等途径继续举办。

  (三)落实整治阶段(8月至12月)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召开理事会,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四)材料报送。

  社会组织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龙华区社会组织2021年开展评选评奖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填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以“社会组织名称+2021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自纠”命名发送至邮箱szlhmzj@szlhq.gov.cn。若无上述情况,也须填写并按照“零报告”要求报送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将联合区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等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评选评奖,以及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违规开展评选评奖的行为,根据情况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降低评估等级;调整年度工作报告结论,已合格通过的,一律调整为不合格;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其违法违规事实、查处情况。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余运,联系电话:0755-2333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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